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
备选库遴选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名 称:淮南师范学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二○年四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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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委托,现对“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招标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syzb2020-06
2、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备选库遴选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招标项目,服务期采用3+2模式,第一阶段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学校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询价响应、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3年期满通过考核的再续签2年,不通过的不再续签。
4、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包,也可同时中2个包),划分如下:
包1:修缮工程类;
包2:绿化工程类;
5、本次遴选的施工(维修)备选施工单位数量:
每包遴选备选施工单位9名。第一包中原库内施工单位淮南市东方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大树建筑有限公司、淮南市谢家集建筑公司直接入库,本次再遴选6家。第二包原库内施工单位安徽中鹏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华景花木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海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入库,本次再遴选5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序号 | 类别 | 资质要求 |
1 | 修缮工程类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提供项目经理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且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 |
2 | 绿化工程类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绿化施工或园林施工相关内容。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提供项目经理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且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绿化/园林工程施工业绩。 |
6、2017年3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及无不良投标记录被限制投标的(处理期满的除外);进入诚信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每日上午8点至下午17点,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中路科技大厦16层,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领取:报名同时即可领取,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方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20年4月23日9时00分在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开标(淮南市朝阳中路科技大厦十六层,公安局苏果超市后乘双层电梯),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淮南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地 址:淮南市朝阳中路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联系人:曹辉
电 话:0554-68636186863617 电 话:0554-6646305 1522294111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 标 人 | 淮南师范学院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遴选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syzb2020-06 |
5 | 项目性质 | 修缮、绿化类工程服务库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þ采购人自筹□其他 |
7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þ分为2个包 |
8 | 付款方式 |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在相关合同中约定 |
9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þ不允许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11 | 报名方式及投标文件发售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服务周期及 入库家数 | 服务期采用3+2模式,第一阶段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学校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询价响应、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3年期满通过考核的再续签2年,不通过的不再续签。 每包入库备选施工单位9家。第一包中原库内施工单位淮南市东方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大树建筑有限公司、淮南市谢家集建筑公司直接入库,本次再遴选6家。第二包原库内施工单位安徽中鹏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华景花木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海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入库,本次再遴选5家。 |
13 | 投标人资质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017年3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及无不良投标记录被限制投标的(处理期满的除外);进入诚信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 3、其他要求: 第一包:修缮工程类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提供项目经理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且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 第二包:绿化工程类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绿化施工或园林施工相关内容。 (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提供项目经理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且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绿化/园林工程施工业绩。 |
14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方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 |
15 | 标书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提交。 |
16 | 装订要求 | ①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分别制作正本和副本,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②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
17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遴选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
18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 |
19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时间:2020年4月23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安徽三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书、证明等原件资料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律不予接受。 |
20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22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缴纳,缴纳账户号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行通知。 2、履约保证金退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本合同服务期满且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无息)。 |
23 | 签订合同 | 中标候选人于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2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金额:1000元/入库单位 支付方式:由入库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二)投标人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有关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 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的投标人
本谈判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或相关机构;
(2)投标人不得分包和转包,不得低于成本价投标;
(3)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项目采购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条款
5.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书面提出答疑,逾期视同无异议。招标人对在此规定时间里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予以网上回复,该澄清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前3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直接在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网上形式发布。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招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应征人必须加盖应征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应征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1.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技术、资信、服务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应征人公章。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2.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网上发布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网上形式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投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招标人支付伍仟的履约保证金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退还。
13.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3.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投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中标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3.4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仍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可以继续要求中标投标人赔偿损失。
14.投标文件的格式
14.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前附表第15条规定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5.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注:正本一份作为一个密封件,副本四份作为一个密封件),并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5.1条至第15.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送至指定地点。
15.3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6.开标、评标时间
16.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6.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6.3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送达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17.评标小组组建、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
17.1 评标小组组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内容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17.2 投标文件的拆封:对送达的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长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7.3本次评标活动采用的评审方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无效投标文件条款
评标小组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有效期、工期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0.废标条款
评标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七)定标与签订合同
21.定标原则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经过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0家首选中标候选人及5家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首选中标入库单位中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被清除出库的,从2家备选库单位中随机抽取进行替补。
22.中标通知
22.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3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签订合同
23.1招标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3.2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4.履约保证金
25.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5.2若中标人不能按须知第2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6.未尽事宜
26.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7.解释权
27.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要求
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资产﹝2016﹞3号)《淮南师范学院日常修缮和绿化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校后勤﹝2016﹞6号)文件精神,5万元以下日常修缮、绿化工程等施工单位的确定实行“备选施工单位制”。现就遴选施工备选单位提出如下要求: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的施工备选施工单位类别包括:
包1、修缮工程类;
包2、绿化工程类;
注: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包,也可同时中2个包。
二、备选施工单位的遴选
1、每包选取备选施工单位9家。
2、第一包原库内施工单位淮南市东方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大树建筑有限公司、淮南市谢家集建筑公司直接入库,本次再遴选6家。若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6家(含6家),则全部进入备选库;若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6家,则有评选小组采取抽签的方式,遴选6家进入备选库。
3、第二包原库内施工单位安徽中鹏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华景花木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恒海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入库,本次再遴选5家。若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全部进入备选库;若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5家,则有评选小组采取抽签的方式,遴选5家进入备选库。
三、施工单位确定
1、一般的工程项目,经审批后,由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从备选库中随机选取3-5家单位进行询价,合理低价者即确定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2、紧急或抢修的工程项目,经审批后,可由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直接从备选库中指定或随机确定施工单位。
四、工程结算
1、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2、采用询价的项目,按实际验收的工程数量,并按合同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工程变更的项目,由施工方按现行计价规范进行计价,经学校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3、紧急或抢修的工程项目,工程结束后,按实际验收的工程数量,由施工方按现行计价规范进行计价。
4、所有施工方的结算须经学校初审和终审后,方可进行结算报销。
五、考核及淘汰
1.若施工(维修)单位被邀请但3次及以上不参加报价的,或3次及以上超过工期10天仍未完成维修任务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售后维修不及时3次及以上,取消其备选施工单位资格。
2.若施工(维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相互串标的,取消其备选施工单位资格。
六、维修要求
1.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施工,各项施工必须符合现有施工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
2.必须做好施工管理,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若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3.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噪音、扬尘的处理,施工不得影响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4.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学校现有设施设备,若有损坏,由施工单位无偿恢复原状。
5.做好施工卫生工作,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并全部外运出校园。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评标
1.1评标小组组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内容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1.2对送达的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长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首先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抽签确定中标人程序。
第一包:如报名家数≤10家,则全部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若≤6家则全部成为中标候选人;若>;6家则摇号产生6家成为中标候选人。
如报名家数>;10家,则摇出10家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若≤6家则全部成为中标候选人;若>;6家则摇号产生6家成为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的编号即为送标签到顺序号)。
第二包:如报名家数≤10家,则全部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若≤5家则全部成为中标候选人;若>;5家则摇号产生5家成为中标候选人。
如报名家数>;10家,则摇出10家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若≤5家则全部成为中标候选人;若>;5家则摇号产生5家成为中标候选人。
注:(投标人的编号即为送标签到顺序号)。
符合性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授权代表 |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备查。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只查验身份证。) | ||
投标保证金 |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承诺 | 我单位自2017年3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及无不良投标记录被限制投标;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包: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包: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绿化施工或园林施工相关内容。 |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 1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提供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证明)。 2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提供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或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证明)。 | ||
业绩 | 1包: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且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 2包:近三年(201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且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绿化/园林工程施工业绩。 |
1、以上涉及的证件、证书等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打“√”“×”表示。如有一项未符合要求,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要求提供原件未提供视为此项不通过)不进行摇号。第五章 框架协议文本及主要条款
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第一包)
入围合同
甲方:淮南师范学院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程序,乙方入围甲方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第一包)。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施工工程范围及期限
1.1工程范围: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日常修缮和绿化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校后勤﹝2016﹞6号)文件精神,单次造价5万元以下日常修缮工程。
1.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单位的确定
2.1一般的工程项目,经审批后,由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从备选库中随机选取3-5家单位进行询价,由各备选施工单位按照工作量清单分别报价,在满足甲方工作量清单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者即确定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2.2紧急或抢修的工程项目,经审批后,可由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直接从备选库中随机确定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的考核及淘汰
3.1若施工(维修)单位被邀请但3次及以上不参加报价的,或3次及以上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维修任务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售后维修不及时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取消其备选施工单位资格。
3.2若施工(维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相互串标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备选施工单位资格。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各项工程项目甲方应派遣甲方代表一名,负责外部工作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管,随时检查隐蔽工程等重要环节,组织并参加工程验收,审核并上报工程技术及经济签证,归档工程资料等。
4.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提出具体要求,审核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5根据乙方申请,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各项工程项目乙方应派遣项目经理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2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现场交底,接受甲方提出的施工要求。
5.3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4应按甲方规定的地点接水接电,做好施工现场内的水电安全管理,并按学校文件规定缴纳水电费用。
5.5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5.6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实际进度做好中间验收和变更会签工作。提交验收申请,按时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按时提交工程结算报告。
5.7负责工程交验前的成品、半成品的保管、保护工作。负责施工现场整洁、文明、卫生。做好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杜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若有发生,承担所有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5.8乙方应按各项工程合同约定以及甲方代表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各项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5.9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6.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6.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4因甲方责任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6.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若工程未按要求的工期竣工,每推迟一天乙方将承担议定价款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
第七条检查和返工
7.1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确认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检查检验。甲方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进行察看和查阅相关记录。乙方应提供使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或材质单。
7.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否则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
8.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验收记录;甲方应按时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代表指示的时间内返工或整改后重新验收。
8.2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9.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评定合格标准。
9.2工程以甲方工作量清单要求、变更签证及国家现行颁发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甲方提交相应管理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署意见,乙方应对验收中提出的建议进行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办理移交手续,该工程进入保修期。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注明存在的问题,提出返工或整改要求及复验时间。复验不合格或延期复验的,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乙方应每天承担本工程结算价款3%的延期违约金,自甲方提出的复验时间之日起超过十五天未整改完毕或复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自行处置。
9.6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十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0.1结算依据:
(1)直接发包的按照安徽省现行计价规范进行计价;
(2)采用询价方式的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进行计价,工作量按照实际验收工作量。
(3)工作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施工前乙方必须办理经济签证,造价按照签证议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10.2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支付备料款。
(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3)工程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后十日内,乙方提供工程结算书及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4)待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按照审计金额,支付全部工程款。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本合同期满且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无息)。
(5)施工使用的水电费用,由施工方支付,装表计量或按工程总造价3‰-7‰收取。
(6)甲方有权扣罚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10.3材料结算价:工程所用材料应按照甲方工作量清单中要求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进行采购、使用,否则甲方将不予使用和结算。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采购供应与检查、检验
11.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材料和样品进行采购、运输和保管,乙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和结算。
11.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随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
11.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更换,并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立即要求改正。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
12.2一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分包、转包等)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并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12.3迟延提供保修期服务违约金:保修期内,乙方一般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紧急维修响应时间为3小时。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除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扣除外,每迟延一次,乙方须按照质量保证金的10%支付违约金。
12.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乙方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或者谎报。否则,除应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行政、刑事责任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最终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
12.5除非甲方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12.6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第十三条索赔
违约金、滞纳金若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索赔实际损失费用。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到淮南市地方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17.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双方是否存在其他约定,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停止或变相停止工程施工,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17.2甲方有权对有质量异议的结构及装修部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经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17.3乙方必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含环保方面,如扬尘、噪音等)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未达到本条要求的,将承担每处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7.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技术、管理资料。工程竣工后应向甲方提交两套完整、规范的工程竣工资料。如发现施工竣工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完善的,乙方将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17.5保修事项:建筑、装修及安装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事宜。
17.6由于学校内学生较多,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排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时不得影响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工作。
17.7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卫生工作,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并全部外运出校园,垃圾处理费用必须包含在报价内,由于垃圾处理不当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第二包)
入围合同
甲方:淮南师范学院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程序,乙方入围甲方的小型工程施工单位备选库(第二包)。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工程范围及期限
1.工程范围: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日常修缮和绿化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校后勤﹝2016﹞6号)文件精神,单次造价5万元以下的零星苗木起、栽、养护,草坪铺植、养护等校园小型绿化工程。
2.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单项施工单位的确定
1.一般的工程项目,经审批后,由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从备选库中随机选取3-5家单位进行询价,由各备选施工单位按照工作量清单分别报价,在满足甲方工作量清单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低价者即确定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2.紧急或抢修的工程项目,经审批后,可由后勤保障处相关人员直接从备选库中随机确定施工单位。
三、施工单位的考核及淘汰
1.若施工(维修)单位被邀请但3次及以上不参加报价的,或3次及以上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维修任务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售后维修不及时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取消其备选施工单位资格。
2.若施工(维修)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或相互串标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备选施工单位资格。
四.绿化工程要求
1.询价报价包括草坪和色带费用、场地平整费、垃圾清理费、运输费、栽植费、养护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下列因素除外:(1)实际验收的工作量与协议签定的不同,按双方签定的协议单价予以增减。(2)甲方变更苗木品种造成的价格调整,参考相似的品目投标报价单价或双方协商确定。
2.苗木成活率须达到项目要求的成活率,否则按同等规格苗木无偿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养护期为一年。
3.绿化养护的水源由学校提供(可能离地块距离较远),养护的用水用电费用及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食宿自理。
4.养护要求:苗木养护需达到三级养护标准要求。
5.乙方施工单位应指派项目经理和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具体负责施工;且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施工单位应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产生的任何责任。
6.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时,必须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排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不得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如施工造成学校公物损坏应由施工单位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卫生工作,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并全部外运出校园,垃圾处理费用必须包含在报价内,由于垃圾处理不当造成的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8.施工期限: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所有苗木栽植完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推迟一天乙方将承担工程合同价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
9.乙方必须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含环保方面,如扬尘、噪音等)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未达到本条要求的,将承担每处1000元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工程合同。
10.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双方是否存在其他约定,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停止或变相停止工程施工,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支付备料款;
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3、自工程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后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并根据实际成活数量支付工程款的50%,工程完成一年后对养护质量验收,根据实际成活数量再支付工程余下的金额。
4.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本合同期满且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无息)。
5.甲方有权扣罚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六、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到淮南市地方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淮南师范学院后勤保障处施工单位小型工程备选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本企业(投标单位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专业。如若我方项目经理变更,须淮南师范学院同意。
(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如我公司入库,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
(3)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5)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承诺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绝不偷工减料,保证各项工程达到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
(8)我方承诺服务期间所有分配施工任务不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时项目组成员均为本企业成员。
(9)我方承诺如我方入库,则积极响应淮南师范学院入库期内对我方工作的动态考核。如我方工作达不到考核要求,学院有权视情况采取扣除费用、清除出库等措施。
(9)与本招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3、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________(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等
格式自拟
5、项目经理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出生年月 |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学历 | 职称 | ||||
职务 | 工作年限 | ||||
自 | 至 | 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 | |||
年月 | 年月 | ||||
年月 | 年月 | ||||
年月 | 年月 | ||||
年月 | 年月 |
注: 拟派本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填此表。
6、企业业绩证明
格式自拟
7、企业信誉承诺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2017年3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诉讼及无不良投标记录被限制投标;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8、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