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管理所:
为保障住宅房屋使用安全,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杭房局〔2015〕4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住宅装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各房管所负责所辖区域内住宅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监督装修人履行住宅装修管理职责、住宅装修备案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档案、处理信访投诉、违规装修的查处等。
二、进一步细化备案资料,规范备案程序
(一)细化备案资料
各房管所在办理住宅房屋装修备案时,应向备案人收取以下资料:
1.依法可证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等。
2.房屋所有权证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进行备案的是房屋使用人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
3.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需提供原房屋平面图和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详细反映改动前后承重结构变化、加固补救措施以及室内墙体分割情况,设计方案施工图需加盖建筑设计单位公章、出图章以及注册结构师执业章。
4.委托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实施装修的,还应当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装修合同。
5.《杭州市住宅房屋装修备案申请表》(附件1)。
(二)规范备案程序
各房管所应当对住宅装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二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各房管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出具《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受理后5日内予以备案,并向申请人发放《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书》(附件3)。
三、进一步规范投诉受理和违规装修查处
各房管所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的监督检查,设立并公布投诉受理电话。
各房管所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作出《责令停工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附件4),责成装修人根据《通知书》要求委托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作出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各房管所备案。要求采取加固措施的,装修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加固工程施工企业完成加固工程,并向各房管所提供《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按时上报数据
(一)档案建设
各房管所应建立住宅装修安全信息档案,记载住宅结构安全的相关信息,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记载以备查询:
1.拆改、变动原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未经备案擅自装修的;
3.其他违反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行为的。
(二)上报数据
各房管所应当将辖区内住宅装修备案记录情况及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汇总(附件5、附件6),并于次月5日报送区房地产管理处(联系人:许峰平,86223210)。
附件:1.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申请表
2.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
3.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书
4.责令停工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
5.余杭区住宅装修备案数据汇总表
6.余杭区住宅装修投诉处理数据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9日
杭州市住宅房屋装修备案申请表
编号:
房 屋 基 本 情 况 | 房屋坐落 | 房屋面积 | m² | ||||
房产性质 | 总层数 | 结构类型 | |||||
产 权 人 | 房屋装修使用人 | ||||||
已改变原结构说明 | |||||||
装 修 拆 改 部 位 说 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备 案 提 交 材 料 说 明 | □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产权人申请装修授权委托书 | ||||||
□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 |||||||
□ 房屋原平面图、改动后装修图 | |||||||
□ 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 | |||||||
□ 装修合同及装修施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
□ 其他相关单位批准文件(非必备选项) | |||||||
装修时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物业管理单位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 | 盖章: | ||||||
本人以上填写内容和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属实。 申请人(单位): 联系电话: 产权人□ 使用人□ 相关人□ (身份证号):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房屋基本情况:房产性质栏填写“公有住房、商品房、房改房”;结构类型栏填写“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其他结构”;已改变结构说明栏填写本次装修前房屋结构改变情况,可附图。
2. 装修拆改部位说明:分别填写本次装修拆改部位名称,如“客厅隔墙”,“客厅与主卧间承重墙”等。
3. 备案提交材料说明:
(1)依法可证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等;
(2)房屋所有权证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如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3)涉及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需提供原房屋平面图和改动后施工图,图纸要详细反映改动前后承重结构变化、加固补救措施以及室内墙体分割情况。改动后施工图需加盖建筑设计单位公章、出图章以及注册结构师执业章;
(4)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修企业编制的装修设计方案,并加盖资质章及单位公章。
(5)住宅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住宅装修合同。
(6)如有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等行为,相关单位批准的文件。
以上需提供的具体材料附后
4. 申请备案人应当如实向所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 申请备案单位及地址,咨询电话。
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 临平人民大道601号 电话:86231002
余杭房地产管理所 余杭镇通济路12号 电话:88664137
塘栖房地产管理所 塘栖镇市新街 电话:86372102
瓶窑房地产管理所 瓶窑镇里窑街37号 电话:88552810
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
(住户联)
编号:2015-
_____________(户):
你户因违反《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 条之规定,因_____________的原因,决定对你户于_________(地址)的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不予受理。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修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不予受理通知书
(存档联)
编号:2015-
______________(户):
你户因违反《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 条之规定,因____________的原因,决定对你户于___________(地址)的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不予受理。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修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书
(物业管理单位联)
编号:2015-
_______________(户):
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对你户于__________(地址)的住宅房屋装修已备案。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修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书
(住户联)
编号:2015-
_______________(户):
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对你户于_______(地址)的住宅房屋装修已备案。
装修期间必须将此单复制于公共场所告知邻里并请注意装修时间与控制噪音,备案书有效期自发单之日起三月内有效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修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余杭区住宅房屋装修备案书
(存档联)
编号:2015-
_______________(户):
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对你户于________(地址)的住宅房屋装修已备案。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修备案专用章)
年 月 日
责令停工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你户(单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址)的装修项目进行了查验,发现你在房屋装修过程中由如下违规行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携带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我大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至将根据违法事实立案处罚。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
年 月 日
地址:
联系电话: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装修人,一份留存
…………………………………………………………….
送达人: 送达地址:
送达日期: 签收人:
整改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户):
经查,你户擅自对____________(地址)房屋__________的行为,违法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
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_________行为,现责令你户立即改正,改正内容如下:
1、对_________项目要求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我大队提供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整改。若要采取加固措施的,要求在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向我大队提供《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对拆改变动的承重墙体项目__________等墙体项目 ,要求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恢复原状。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装修人,一份留存
…………………………………………………………….
送达人: 送达地址:
送达日期: 签收人:
附件: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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