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瓯委发〔2014〕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更好地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口联系工作的管理部门
对口联系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主管,区委统战部指导管理。每年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统战部组织召开1次对口联系工作会议。对口联系制度的开展情况每年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统战部联合督查1次,督查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
二、对口联系的范围
根据我区实际,区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对口联系的名单调整如下:
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口联系民革瓯海区基层委员会;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口联系民盟瓯海区总支;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对口联系民建瓯海区基层委员会;
区教育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口联系民进瓯海区总支;
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对口联系农工党瓯海区基层委员会;
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对口联系致公党瓯海区支部;
区科学技术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口联系九三学社瓯海区基层委员会;
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口联系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口联系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区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瓯海分局对口联系区新联会网络界人士联谊分会。
三、对口联系部门的职责
1.建立对口联席会议制度;
2.政府有关部门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政策、规划的制定;
3.政府有关部门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要相互交流有关文件和信息;
4.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可就重大问题选择1-2个研究课题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进行联合调研或委托调研,并给予人力、经费、资料等保障;
5.政府有关部门应邀参加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重大活动,支持他们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帮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走访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每年至少1次;
7.政府有关部门可聘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兼任顾问或参加本部门所属咨询研究机构。
四、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职责
1.通过对口联系工作发挥监督、咨询作用;
2.协助宣传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以及所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
3.促进对口联系部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4.为对口联系部门的有关决策和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提供咨询,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对口联系部门加强依法行政以及廉政勤政建设;
6.向对口联系部门通报本组织的各项工作情况和信息;
7.主动参与对口联系部门邀请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8.定期向主管部门和指导部门反馈对口联系部门落实对口联系制度的情况。
五、对口联系的主要形式
对口联系制度主要以对口联席会议的形式进行,同时要多途径、多形式地加强对口联系单位间的联系。
(一)对口联席会议
1.会议时间。政府有关部门每年与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召开1-2次对口联席会议。
2.会议内容。政府有关部门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互通情况、互商要事、互提建议。每次会议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3.会议职责。对口联席会议由政府有关部门主持召集。每次会议后,由政府有关部门形成会议纪要,送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并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统战部。
4.会议参加人员。政府有关部门出席人员为领导班子人员、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统战干事等;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出席人员为正副主委、委员(正副会长、秘书长)等。必要时,可视情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二)其他形式
对口联系单位要根据具体工作内容,采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和载体,加强联系,增进交流。
六、对口联系的联络方式
政府有关部门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各确定1名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统战部备案。分管领导、联络员如有变动,需及时上报新名单。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附件:1.区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doc
2.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doc
3.区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调整登记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