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律师姓名:虎
所在执业机构:
案例:
2021年7月,肖某某将其所有的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给某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装修公司在前期装修施工过程中,因与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公司在房屋给水时间上配合、操作失误,2021年7月23日,肖某某房屋户内全屋被淹,导致楼下房屋吊顶顶部出现渗水现象(曾某为楼下房屋所有权人)。事件发生后,四方在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责任义务和侵权责任上产生纠纷。
律师建议:
该起纠纷涉及四方主体,同时涉及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三个法律关系;各方对责任相对方、有无责任、责任大小等在法律规定上没有概念,模糊、混淆,对维权的法律程序及维权过程中的各自行为也不清楚,因此,造成各方在调解之前情绪激烈,坚持己见,甚至不停流露出走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经本律师参与调解,对前述法律问题向各方耐心讲解、解答,分析各方在相应的法律关系中的相对方主体、是否有责任、责任大小,诉讼程序所需要的时间,诉讼程序中各方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等等,向各方建议如下:
1、肖某主张工期延误的损失,可以依据装饰装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向装修公司主张;房屋被淹的财产损失,肖某可以依据装饰装修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及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向装修公司、物业公司主张。装修公司及物业公司均有过错,应在各自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2、曾某房屋吊顶顶部出现渗水现象导致的财产损失,曾某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向装修公司、物业公司主张,装修公司及物业公司均有过错,应在各自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3、若肖某、曾某决定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则必须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诉讼请求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采用申请鉴定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财产损失数额等;一审诉讼程序期限一般为3至6月;如若任何一方上诉,二审诉讼程序期限一般为3月;如若申请执行,执行程序期限一般为6月。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一般情况下不能改变房屋现状。
律师处理结果:
上述纠纷产生后,因四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后四方申请金阳社区组织调解。2021年9月2日下午,由社区江书记组织,社区虎律师、上述四方共十人参与,在社区会议室进行调解。经过三、四个小时的调解,四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如下:
1、本次装修渗水事件造成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质保期为5年),后期装修再次出现渗水及其他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由肖某及装修公司自行协商解决。
2、肖某因本次渗水事件造成的后果由装修公司承担。
3、后期装修施工期间,装修公司须将水管线路从屋顶走,电走地下但不开槽,地暖地面开槽只开凿平层,不能超过凿平层,开槽部位及全屋墙面转角处全部刷防水,开槽部位双方业主沟通确认后再进行下步施工,如若沟通未能达成一致装修公司将暂停施工,保持现场施工状态。
经此次调解,减少了各方因不掌握法律规定、法律程序造成的焦虑及因焦虑带来的社会不和谐,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平息纠纷,为各方当事人及社会减少成本、节省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