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省白城市风电平价上网基地示范项目华能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工程
建设单位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爱思联系人刘爱军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华能大厦399号
联系电话15004303304传真--邮编130012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榆县良井子畜牧场
立项审批部门 吉林省能源局 吉能新能[2019]284号
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d4415风力发电
占地面积(m2)62170建筑面积(m2)——
总投资(万元)262799.33环保投资(万元)84.9投资比例(%)0.032%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400mw,拟安装111台单机容量 3.6mw的风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228288.29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073.79h,容量系数为0.3508;风电场同时设计建设220/35kv户外式升压站1座,安装2台200mva主变压器,拟通过220kv线路接入500kv昌盛变电站,同时建设升压站进站道路60m、风电场进场道路25m、风电场检修道路166.76km。本项目接入500kv昌盛变电站的外接输电线路不包括在本项目工程内容之中,外接输电线路需另履行环评手续,220kv升压站辐射项目单独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与本项目同期进行。
工程分析
一、施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施工过程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升压站施工、场内变电施工,施工全过程详见图1。
图1 风电场施工过程及污染物排放示意总图
1、风力发电机组基础工程
包括基础土石方开挖和基础混凝土浇筑。基础施工程序为:基础的放线定位及标高测量→机械挖土→清底钎探→验槽处理→混凝土垫层→架设钢筋混凝土基础
模板→绑扎钢筋、预埋底法兰段→钢筋及预埋件的隐蔽验收→浇筑基础钢筋混凝
土→基础回填机械配合人工分层夯填。
图2 风电机组基础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2、升压站施工
升压站内主要布置有综合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等生产及生活建筑物。
生产综合楼和配电室为框架结构,其余各建筑物为砖混结构,施工顺序大致为:场地平整、碾压→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砖墙砌筑、框架柱梁浇筑→梁、板、层盖混凝土浇筑→电气管线铺设及室内外装修→电气设备入室。
图3 升压站施工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环节图
3、场内变电施工
场内变电系统施工包括场内箱式变压器基础施工、高低压电缆的铺设、风电场接地施工、风电机组通讯施工,在风电机组基础施工的同时进行箱变基础的施工和电缆沟的开挖,在风电机组基础进行回填土前,进行低压电缆、接地的铺设,待电力电缆穿入风电机组基础后,进行风电机组基础土的回填,箱式变压器的安装,电缆沟的回填。施工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环节见图4。
图4 变电系统施工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环节图
4、道路施工
升压站进站道路长约60m,宽6m;风电场进场道路长度约为25m,路面宽度为4.5m,两侧各0.25m宽路肩;场内检修道路总长166.76km,检修道路路面宽度为 3.5m,两侧各0.5m宽路肩,总宽度为 4.5m,均采用泥结碎石路面。
施工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环节见图5。
图5 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环节图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详见下图:
图6 风电场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
名称防治措施预期
治理效果
废水生活cod、bod5
ss、氨氮生活污水暂存于污水储池内,定期运至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厂区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废气生活食堂油烟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经独立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生活垃圾垃圾箱收集,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检修废润滑油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机械
设备噪声机械维护、加强管理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①合理规划,做好施工材料的纵向调运,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
②所有可恢复的土地,事后都应恢复生态。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
③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做到定点存放,及时外运处置,避免污染土壤。合理使用临时占地,缩短占用时间,工程竣工后及时覆土恢复地表植被。
④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
⑤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方式,分段施工,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
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产品为清洁能源--电能。风力发电是环境效益最好的电源之一,是我国鼓励和支持开发的清洁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2007年12月国新办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中提出要“积极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发电等利用技术,将建设若干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以规模化带动产业化。”从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发展角度看,发展清洁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是属于优先发展的项目计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资源,风力发电是环境效益最好的电源建设项目之一。风电场建设工程符合《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纲要》和《吉林省能源发展和能源保障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同时在《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中,清洁能源产业是一个重要内容,其发展方向是“充分发挥吉林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优势,调整能源结构,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能源产业的同时,坚持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发天然气资源,大力发展风力发电、水利发电,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资源,发展清洁燃料等替代能源。”
本工程建设与我省的能源规划、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具有较好的相符性。
3、主体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区域功能定位为国家重要风能与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基地。立足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着力培育以火电、风电、太阳能、石油产业为先导的能源工业,打造吉林省西部电力能源基地。本项目属于风电能源项目,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方向。本项目实施是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控制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结束后,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生态恢复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4、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在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各种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并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可行的。
5、环境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位置距离向海自然保护区38km,风电场拐点边界距离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210m。项目影响区域内无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无学校、医院、文教区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风机机组最近村屯为大宁村,最近距离为540m,满足本项目噪声防护距离的要求。
6、环境影响的可接受性分析
本项目规划设计时考虑到风机运行时噪声环境影响,将风电机组设置与居民距离均大于500m。本项目风机四周主要为农用地(含一般耕地)和未利用地,区域内野生动物以野兔、鼠类等为主,无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在采取一系列防护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的居民的正常生活及评价区内的植被、鸟类及动物造成明显的影响,且本项目已经制订了施工期及运营期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生态恢复方案,并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方案中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可将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7、用地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吉林省通榆县良井子畜牧场,本项目占地为农用地(含一般耕地)和未利用地,永久占地面积为62170m2,不涉及砍伐树木,及时制定施工期及运营期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生态恢复方案,并结合当地政策给与农用地经济补偿,项目建设对土地影响降至最低。
8、风场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
风力发电机组在风电场中的布局排列取决于风电场地域内的风速、风向、地形、风轮机尾流效应、风机的容量和特性以及塔筒的高度等;其中在风机的容量和高度确定后,尾流效应是影响风机布置的重要因素。本项目通过对比各个不同的布置方案进行风机的优化布置,使各个机组充分利用风资源好的区域,同时计算各风机之间的尾流影响,使尾流影响最低,从而达到到风场风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目的。
风电场风机组及升压变电站等设施距离周围村屯较远,各环境敏感点距风机的距离均可满足噪声防护距离要求,区内无医院及文教设施等,环境敏感性较低,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各方面因素,本期风电场的布局是合理的。
9、场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良井子畜牧场。本项目占地主要为未利用地和农用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吉林省能源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吉林省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在风电场机组布置图(可研阶段)和现场调查可知,各风电机组与居民距离均大于500m,距离最近居民区540m,距离最近的养殖户590m,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风机噪声在垂直距离281m处,水平距离263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夜间(45db)排放限值要求,该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本项目风机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生态功能一级区划的吉林西部低平原生态区,二级区划的长一太沙地农牧生态亚区,是世界三大盐碱带分布区之一,项目所在区域无受保护物种。本期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的会破坏地表植被,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会造成区域部分生物量损失,但对整体的影响不大,施工期和植被恢复期间将会不可避免地增加土壤侵蚀量,但项目建成后,将及时采取植被恢复等生态补偿措施,以保证区域植被生物量等不会减少;本项目所占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出现的概率极小,施工期噪声及风机运行噪声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不会对鸟类栖息和繁衍等造成不利影响,在采取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水土流失等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对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及生态功能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吉林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农业收入的负面影响很小。风电场建成后,可为区域增添了色彩,构成一个独特的人文景观,也可将风场区开发成独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综述以上分析,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环境效益最好的电源之一,本项目是清洁能源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吉林省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区风能资源丰富,本期工程风电场的建设可充分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对于改善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可行。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吉林省白城市风电平价上网基地示范项目华能通榆良井子风电场(400mw)工程,拟布置111台单机容量3.6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00mw。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228288.29m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073.79h。风电场同时设计建设220/35kv户外式升压站1座,安装2台200mva主变压器,拟通过220kv线路接入500kv昌盛变电站,同时建设变电站进站道路60m、风电场进场道路25km、风电场检修道路166.76km。总投资262799.33万元。本项目位于通榆县瞻榆镇西北约12km,永久占地面积为62170m2,占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及未利用地。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⑴地表水
通榆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年平均值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无超标项目。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水质达标率为100%。
⑵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
⑶声环境
项目拟建区域周围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场内建防渗旱厕用来收集生活污水等,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亦不会造成影响。
施工期对声环境、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属于短期影响,工程完工后,其影响自然消失,对区域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施工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堆放,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场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可降到最低。
施工临时占地将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破坏,形成一定的水土流失,项目占地主要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地表植被以杂草地、杨树等为主,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以补偿生态损失,可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及活动地,工程施工只是在小范围内暂时改变了部分动物的栖息环境,不会引起大区域内的物种消失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因此,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在采取合理有效的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良影响。
4、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风电场生产综合楼冬季取暖采用电能,不存在大气污染源,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本期工程建成后,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产生量较少,采用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经独立烟道排入大气中,满足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升压站内拟建污水储池(18m3)内,定期运至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生活污水储池采取一般防渗区防渗,在采取有效防渗措施以及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是风机转动噪声,根据噪声影响评价章节的评价结果,本项目风机噪声的夜间垂直方向为158m,水平方向122m,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夜间(50db)排放限值要求,夜间垂直方向为281m,水平方向263m,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夜间(50db)排放限值要求;本工程距风机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大宁村,距风机约540m,因此,本项目运行期噪声不会带来噪声扰民问题。
国家目前尚无风力发电项目的噪声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为保障良好的声环境质量,不影响风电场周围居民的生活,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建议本项目以风机为中心设置300m的噪声卫生防护距离,噪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点,同时禁止在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学校等敏感点。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生活垃圾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风机组和变压器设备维护时会产生极少量油污,主要为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期工程的建设不可避免的会破坏地表植被,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会造成区域部分生物量损失,但对整体的影响不大,施工期和植被恢复期间将会不可避免地增加土壤侵蚀量,但项目建成后,将及时采取植被恢复等生态补偿措施,以保证区域植被生物量等不会减少;本项目占地区域内出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概率极低,施工期噪声及风机运行噪声对区域内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不会对鸟类栖息和繁衍等造成不利影响;在采取行之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水土流失等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对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及生态功能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吉林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由于本项目占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含一般耕地)和未利用地,本期项目建设在优化选址选线,尽量减少征地、占地,并及时制订及实施生态补偿措施及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缴纳征地补偿款,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农业收入的负面影响很小。风电场建成后,可为区域增添了色彩,构成一个独特的人文景观,也可将风场区开发成独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项目运行后,如果风电场区能够按规划有计划地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恢复植被,不仅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还可以起到以点代面,示范推广的作用,使风电场区及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方面发展。
6、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期工程是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吉林省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经采取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由于本项目占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因此应优化施工场地的布设,尽量减少占地,及时制定并实施施工期及运营期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生态恢复方案,及时缴纳征地补偿款,建议本项目以风机为中心设置300m的噪声卫生防护距离,噪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居住点,同时禁止在防护距离内建设居民、学校等敏感点,将项目建设对区域的影响降至最低的情况下,从长远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