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就地审案 小板凳上盛开司法关怀之花
原告某保险公司与被告郑某保险人
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9年2月,农历新年的时候,郑某开着侄子的车与林某的车相撞,双方互有车损,经平度市交警大队认定,郑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因郑某无力赔偿,2019年4月,林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履行了赔偿责任。5月20日,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郑某偿还垫付的赔偿款11200元。
【处理过程和结果】
考虑到金额较小,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主审法官首先召开了庭前会议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在支付数额上未达成一致意见而调解失败。为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主审法官联系旧店镇郑家村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郑某因车祸导致重度残疾,无固定工作,至今未婚,和老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查实后,主审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了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并做其工作,代理人表示会马上上报公司总部申请给予郑某酌情减免。同时,考虑到郑某出行不便,法官在征得保险公司和郑某同意后,决定在郑某的农家小院巡回开庭。
从郑某的家里搬出塑料板凳拼一下,拉起“巡回法庭”一方帷幕,一个简易的法庭搭建成功,但简陋的“设备”并未影响到案件的调解进程,经过多次沟通,保险公司主动提出,鉴于郑某的生活确实困难,征得了总公司的许可,可以给予他一定额度的减免。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郑某赔偿保险公司损失5000元,于8月6日前直接付给保险公司,若逾期未足额偿还应另行支付3600元。8月5日,郑某将筹集到的5000元案款交到旧店法庭,但依照约定,郑某应将钱交到四十多公里外的保险公司或法院财务室,但考虑到郑某行动不便,主审法官联系保险公司代理人,由公司派专人去旧店法庭领回这笔案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无讼村庄创建工作的着力点之一在于探讨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从根源上减少诉讼。该案在农家小院就地开庭、调解、释疑,在处理纠纷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给旁听村民做了一次普法宣传,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这也是无讼村庄创建活动的应有之义。被告郑某身有残疾,把审判庭开到郑某家中,郑某足不出户便可化解纠纷,体现了司法对人性的关怀,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关注。法官坐着小板凳,与纠纷双方似闲聊家常般的亲和形象,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它使法律不再单单是冷冰冰的条文,而具有了使人如沐春风般的温度,与“枫桥经验”、“无讼村庄创建”所根植的基本人性关怀相契合,也与社区法官的亲民形象相契合。
供稿:旧店法庭 整理:姜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