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活力,实施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政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着力点,要由“抓项目”转向“抓环境”,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15个城市和一个省开展改革试点。
2018年6月10日,湖南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思路,我省在全国非试点地区率先启动改革,并明确我省改革要点为疏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不畅的“堵点”,消除部分审批程序繁、时间长的“痛点”,破解部门信息壁垒的“难点”。我省先后出台湘政办发〔2018〕76号、湘政办发〔2019〕24号文件,提出十大重点举措,细化分解了78项改革任务,要求各地出台改革方案,明确改革任务和线路,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2019年8月5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全市改革工作。
二、制定《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
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9〕25号)。
三、《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统一审批流程,含: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内容。
第三部分为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为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第四部分为统一审批监管体系,含“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等内容。
第五部分为统一监管方式,含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审批流程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加强沟通反馈、业务培训和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和法治保障等内容。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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