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拨预付款
1.施工合同原件.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付款编制说明.
4. 开据《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经现场代表、工程科科长、处长三人同时签字.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基建处现场代表签字.
6. 填报《闽南师大基建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并由基建处现场代表签字→基建处工程科科长签字→基建处处长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校长审批(备注:金额超过5万元还需报校长签批).
7、基建处签批程序内,签批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二、拨进度款
1.施工单位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清单.
2.进度款编制说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公章→总监签字盖公章.
3.开据《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经现场代表、工程科科长、处长三人同时签字.
4.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字→基建处现场代表签字.
5. 填报《闽南师大基建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并由基建处现场代表签字→基建处工程科科长签字→基建处处长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校长审批(备注:金额超过5万元还需报校长签批).
6.工程款拨至85%,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基建处签批程序内,签批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三、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款(工程结算款×95%)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审计处《审计意见书》、《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包含工程结算审核定表、造价工程结算书).
3.基建工程款拨付核对表收款对账单,盖财务专用章.
4.工程结算款监理审查说明.
5.开据《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经现场代表、工程科科长、处长三人同时签字.
6.填报《闽南师大工程结算款支付申报表》,并由基建处现场代表签字→基建处工程科科长签字→基建处处长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校长审批(备注:金额超过5万元还需报校长签批).
7、基建处签批程序内,签批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四、退保修金(工程结算款×5%)
1.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
2.基建工程款拨付核对表收款对账单,盖财务专用章.
3.返还保修金的情况说明
4.开据《建筑业统一发票》并经现场代表、工程科科长、处长三人同时签字.
5. 填报《闽南师大工程尾款支付申报表》,并由基建处现场代表签字→基建处工程科科长签字→基建处处长签字→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校长审批(备注:金额超过5万元还需报校长签批).
6、基建处签批程序内,签批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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