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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那樽河泵站第二回路电源线路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二)

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那樽河泵站第二回路电源线路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那樽河泵站第二回路电源线路工程(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2689001)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因本项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gb50856-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等编制工程量清单。

(一)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整章内容修改为如下: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gb50856-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等;

1.2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2022年08月《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那樽河泵站第二回路电源线路工程》施工图及由业主提供的本项目图纸提问答复及相应修改的图纸等;

1.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1.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

1.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

1.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7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8其他相关资料;

1.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余方弃置每增运1公里”工程量暂按增运9公里计列;

1.10工程量清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版等;

(2)《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版》、《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

(3)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贵任公司提供的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2022年08月《南宁市邕宁区防洪工程(二期:三星店~园博园段)那樽河泵站第二回路电源线路工程》施工图及由业主提供的本项目图纸提问答复及相应修改的图纸等;

(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年版);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 17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 12号);

(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2018) 19号) ;

(8)材料价格按《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7期下半期及《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除税价格计取,缺项部分根据市场询价综合确定;

(9)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0)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1)其他相关资料。

2.2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余方弃置每增运1公里”工程量暂按增运9公里计列。

2.3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3投标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以及《计价规范》、《计算规范》自主报价,自主报价不得违反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同时,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低于工程成本报价。

3.2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 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3.3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3.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如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

3.5总价措施项目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计价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作为不竞争费用单列。

3.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3)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4)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总额;计日工单价均不含规费和税金;(5)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 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3.7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定确定,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3.8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3.10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估价原则处理。

3.11投标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的内容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材料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风险系数、基准单价。

3.12投标报价表格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表格要求填写,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和《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及现行《计价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商务部分格式的整节内容修改为如下:

第一节 商务部分格式

所有表格均可扩展为多页填写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工程施工

投 标 文 件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日   期:年月日

目  录

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投标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如有)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

七、承诺书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投标报价表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经理1. 1.2.4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人1. 1.2.4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称:

3专职安全员1. 1.2.4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码:

4工期1. 1.4.3天数:日历天
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 1.4.5
6分包4.3□不允许;

□允许,分包工程项目:

分包金额限额: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三)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

投标总价万元备注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如有)万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万元
暂列金额(如有)万元
主要材料钢筋
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用量)
商品混凝土m3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签字真迹和印章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成员单位二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

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 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注:投标保证金采取担保的,采用上述格式。

(二)银行转帐、电汇

(招标人名称):

我方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供的你方招标发包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见银行转帐、电汇底单扫描件),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如我方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条款的事实,你方可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扫描件粘贴处: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及投标报价说明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2.一般计税法建设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按《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要求提供,简易计税法表格按《(gb505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的表格提供,但规费和税费按照《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1.1投标总价(封-3)

1.2投标总价(扉-3)

1.3总说明(表-01)

1.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1.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1.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1.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

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备注:可按要求有选择的提供】

1.1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1.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

1.12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1.13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表12-2)

1.14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

1.15计日工表(表12-4)

1.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1.17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1.18规费、增值税计价表(表-15)

1.19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

1.20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

1.2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

备注:

(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报价文件时应上传纸质投标总价封面的原件扫描件。报标总价封面必须经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同时由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

(2)1.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1.9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要求附上。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要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表格要求和内容填报。如本工程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造价信息价差调整法,1.18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表-22)载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为本工程允许调整的材料和设备,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该表格,且不能提供空白表。以下表格视工程实际需要选用,如该工程不发生如下表格相关项目和费用,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应列入该部分表格,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亦不包括这部分表格。

①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

②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

③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位及调整表(表12-2)

④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表12-3)

⑤计日工表(表12-4)

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

⑦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4)

⑧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表-23)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做过的类似工程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七、承诺书

1.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承诺

(本承诺不提供统一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2.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本承诺不提供统一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3.其他承诺书

承诺书(1)

现承诺我单位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如我单位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依法依规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承诺书(2)

我单位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的监督和查处, 若出现以下情况,接受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接受依法依规取消我单位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一)在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未按合同或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设备足额到位,或到工的人员、设备在工时间不足,导致工程实施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

(二)工程项目经理无伤病等特殊原因,不履行职责或未经批准由其他人代替的;

(三)工地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人员玩忽职守,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导致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违反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并对工程的设计标准、质量和使用寿命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等后果的;

(六)串标、围标、抬标或虚造业绩、资信以及借用资质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

(七)违法分包和转包、挂靠和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承接业务的;

(八)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

(九)恶意拖欠、克扣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十)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其它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和稽查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问题所提出的整改意见不落实,产生不良后果的;

(十一)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承诺书(3)

现承诺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使用的证件、证书、业绩、公章、印章、签字、扫描件及有关答疑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我单位提供上述的材料有变造、伪造等造假行为, 招标人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接受依法取消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

年月日

二、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5日。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8日,计划完/竣工日期:2023年1月11日。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09时30分。现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10月10日11时00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韦敏

电话:18776762747

传真:0771-2235906

e-mail:1977939579@qq.com

网址:http://www.nnjtjt.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3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覃相健

电话:0771-2865989

传真:0771-5650199

e-mail:gxzhzb2016@163.com

网址:http://www.gxzhzb.com/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092

招标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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