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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1〕18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1〕16号)、《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台建人〔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种所有制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精神,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其所从事的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建设行业职业(工种)应与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对应进行申报。

有关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其他政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条件,并纳入评审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台建〔2018〕69号),2018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不少于12学时。一般公需科目要求2019-2021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其中2021年不得少于18学时。申报人员2018-2020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必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通过“台州市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http://jxjy.rsj.zjtz.gov.cn”打印,2018-2020每年度必须满足90学时要求,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各地申报截止日前补学)。各申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需核实中、高级申报人员2017-2021年的继续教育情况。

2.外语要求: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3.计算机要求: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4.论文要求: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面试人员除外),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5.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

6.其他方面要求。

(1)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2)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需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3)社保证明要求。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高级工程师申报对象需提供近1年的个人缴纳情况),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根据浙人社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社保要与经历一致,社保提取不完整的需要上传实际的社保证明)。如有在外省交纳社保经历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4)从外省、地、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定、确认。

(5)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单位岗位情况按有关规定审核。从今年起,申报系统自动对接省人事工资系统,实现网上审核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任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不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扫描件。

(6)中级申报对象提供的论文列入第三方论文检索,申报对象需自行提供检索报告,第三方检索的机构有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机构;中级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参加计算机“人机对话”系统考试,作为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论文检索相似度要求、“人机对话”成绩合格率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7)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可聘任其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8)适应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总承包模式改革。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可作为评审依据,其经历与能力的评价可按申报人员类别对应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十二至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9)规范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是必须是有第三方证明的,如带图审章且含名字的设计图纸、有各方盖章的图纸会审签到资料、过程中有五方主体单位盖章的技术往来资料等。从2021年起,凡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223.4.65.131:8080/#/)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经理、总监)记录的、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http://kcsj.zjjs.gov.cn/#/)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记录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平台下载相关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并上传管理系统。各受理点、各单位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详见附件14。其他业绩中,申报人员的专利业绩如通过专利权转让并变更发明人取得的,在评审中不予认可;工程建设团体标准是指国家级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颁布的标准;论文须为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后发表,要有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等材料,论文评价细则见附件15。

(10)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往年一贯做法逐级统一审核、确认、推荐。各单位的申报材料需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按申报类别、专业分别报送。无主管部门的国有、股份制、民营等非公企业现职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请有关机构审核同意后按申报类别、专业分别报送。

三、申报程序

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被派驻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市外人员需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未经委托取得的职称在我市不予认可。

今年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以及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和评审。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申报的,需上传《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2)或《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3)扫描件,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推荐。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及中评委推荐。市建设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中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bbbp)。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4。

四、时间安排

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7-9月进行。高级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7月1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7月2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3日。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7月20日和7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资格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报温岭市建筑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请各相关申报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勿将材料未齐者(以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为准)纳入推荐上报范围。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安排适时发布本辖区申报对象报送时间节点、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应及时咨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各地2021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机构、地点以及继续教育零散学时审核认定登记等信息详见附件11。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5。

(二)送审和扫描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要求采用原件扫描上传,如采用复印件扫描上传的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楚,复印材料均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人力社保部门需核查原件。

(三)根据省厅要求,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四)本通知所列附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可登录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zjtz.gov.cn/col/col1229044491/index.html)→“人事管理”栏内下载“2021年职称申报相关表格和要求”。

六、严肃申报纪律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市建筑工程专业中评委办公室将不予受理。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后以及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修改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为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建立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档案库,并根据申报对象、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影响程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曝光或全省通报,记入不良行为1次或直接记入黑名单,并记入职称评审不诚信行为记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使用的假材料予以收缴,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并记录在浙江省诚信系统中的,在处分期内原则上不得申报参评。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3.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假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奖证书》;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由省建设厅另行通知。

1.具有《评价条件》第八条第三项相关情况的;

2.转评的;

3.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4.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

5.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申报人员。

(二)根据要求,今年推荐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推荐评审费标准仍按浙价费〔2002〕22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即高级为430元/人(其中推荐费150元、评审费280元),中级为260元/人(其中推荐费为80元、评审费为180元)。今年开始启用电子发票,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发票。

附件:1.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3.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4.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6.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7.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书

8.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

9.申报材料档案袋标签

10.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11.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12.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13.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

14.论文评价细则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

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近4年未因职业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

二、申报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三)不具备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四)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或工作需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转评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五)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取得科研成果者,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六)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取得以下条件之一的,经专业审议组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1.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奖人员;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奖人员;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7);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5);设区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3);设区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2)。

2.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主要获奖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国家级)金、银奖获奖人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一等奖的主要获奖人员(排名前7)。

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3);全国统一定额和地方定额的主要起草人(排名前3);国家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排名第1)。

四、考核要求

正常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近4年(2017-2020 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以标志性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20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附件2: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思想道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为我省建设事业发展服务。近3年未因职业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

二、申报条件

(一)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担任工程师职务,根据从事专业的不同,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能力,取得相应的专业工作业绩,具体条件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有关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

助理工程师:取得第2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最后1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105分以上,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四、考核要求

正常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近3年(2018-2020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被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20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正常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被聘任技术员职务当年至2020年年度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五、业务测试要求

工程系列中级申报对象须参加计算机“人机对话”系统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评审。

附件3:

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否则,后果自负。网上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库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后,分别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我的业绩档案”菜单,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1.“我的业绩档案”保存后需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才可在申报时提取。

2.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定单位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

二、职称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用户中心首页/高级职称评审”,选择“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查看所有要求后,点击最下方的“马上申报”,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

1.上传证件照。系统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件照片,核对无误后请确认并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承诺页面。如默认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的,请根据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x300(宽x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2.签署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字迹要求清晰,签署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页面。

3.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信息,其中“本人述职”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并根据用人单位所属关系选择相应的“受理评审委员会”。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相关业绩”页面。

(1)若选择“正常申报(含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再次通过中级申报)”或“转评”,需在相应选择项打钩;

(2)若选择“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需填写标志性业绩具体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

(3)若选择“自评申报”,点击“开始自评”,自评分需达到105分才能申报;

(4)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人员,需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分别选择中级和高级职称,并上传佐证材料,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只需填报中级聘任情况及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5)技能人才申报选择“正常申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4.选择相关业绩。根据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应业绩材料。工程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相关附件”页面。

5.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根据评审工作计划要求,上传以下附件:

(1)省外社保缴纳证明(适用于近1年内有省外社保缴纳记录人员);

(2)事业单位非在编、离岗创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说明;

(3)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1份[含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证书,适用于自评申报人员];

所有附件确认上传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提交”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预览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并报所属主管部门。

7.费用缴纳。申报人员根据12333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

附件4:

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账号,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1.登录系统。注册并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系统会显示需要审核的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申请。

注:如首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系统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2.业绩档案审核。点击“业绩档案审核/具体姓名”,查看该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详情并审核。

注: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未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前,无法进行职称申报。

3.申报资格审核。点击“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具体姓名”,查看该申报人员详细申报信息,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导出公示表,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以适当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无意见后,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查。

二、地市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地市各级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bbbp),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工作。

(一)申报人员所在地主管部门登录申报系统,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1.点击“收费设定”,对系统默认的“收费”选项调整为“不收费”(原则上,地方主管部门除召开中评委会议收取“中推高推荐费”外,其他审核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修改”并说明需完善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并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如是市级单位,此步骤则直接提交至所属中评委办公室审查;如是县级单位,则提交至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查)。

(三)中评委会议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根据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将中评委评审通过人员提交至到高评委办公室审查。

(四)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中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应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人事档案关系未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

三、审查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本着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如信用核查、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必备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模糊不清的电子材料应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附件5: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县(市、区)及市级有关单位需报送材料

1.评审委托书 1 份(市级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市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县(市、区)由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务必与花名册顺序保持完全一致。花名册统一按照正常申报、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转评、再次通过中级申报、其他申报、标志性业绩、技能人才申报人员类别依次排序,其中正常申报人员需按评审专业进行排序。

3.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参加高级面试人员5份),一并放入资料袋中。贴上封面(附件8)和标签(附件9)。

注: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单位、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台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参加面试的,需提交纸质论文代表作1份。

二、评审对象送审和扫描上传材料

申报人员按《个人用户操作手册》要求,完成注册、登录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完善个人信息、建立业绩档案库后进入职称评审申报页面开展职称申报,还需准备相应材料:

1.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1份〔样表见附件8,贴在档案袋面上,必须完整、准确地写明申报人相关信息:县(市、区)、姓名、单位、手机号、从事专业、申报类别、晋升类型以及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等〕,并在牛皮纸档案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标签2份(附件9),并在牛皮纸档案袋的外底面和右侧面上贴上注有如下信息的标签:××县(市、区)、姓名、单位、手机号、专业、申报类别、晋升类型、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2.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 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参加高级面试人员一式5份),(须贴照片,需用a3纸手册方式正反面打印后中缝装订)。

3.申报对象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连续聘任,至少聘任到2021年12月31日)、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前后学历认证材料(或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有前后学历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前后学历相关材料)。

4.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5.规范提供工程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佐证材料,工程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

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是必须是有第三方证明的,如带图审章且含名字的设计图纸、有各方盖章的图纸会审签到资料、过程中有五方主体单位盖章的技术往来资料等。从2021 年起,凡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223.4.65.131:8080/#/)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经理、总监)记录的、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记录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平台下载相关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并上传管理系统。

工程获奖证书原件或经验证盖章的复印件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单位应出具申报人在该工程中的角色、担任的职务、责任和任务(要求量化处理)等情况的证明,并提供能直接证明申报对象与该获奖项目关系的原始材料原件或经验证盖章的复印件(如:竣工验收单、承包合同等)。

6.个人荣誉证书原件,有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计分,不累计。

7.本人述职,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1000字以内)。

8.科研、专利、标准、示范等材料原件或经验证盖章的复印件。

9.正常及后学历申报高级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7-2020年)年度任期考核材料1套(其中博士研究生、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至2020年年度任期考核材料1套);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及标志性业绩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20年年度任期考核材料1套。申报工程师人员一般为近3年(2018-2020)年度考核材料原件。

10.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原件或经验证盖章的复印件1套,并确定一篇代表作。提供的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

11.2018-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通过台州市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打印)”。

12.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等要求的其他申报人员需填写《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2)或《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13)(以下简称自评表)一式1份,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要求的不需提供。

13.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注明材料名称)。上述材料原件经申报单位、当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根据需要适时退还申报对象。

三、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 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专业名称详见评审计划/可评审专业,可参见附件6。

2.申报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施工与监理类”和“技术管理类”选择填写。

3.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4.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至少有近4年(高级)或3年(中级)考核资料;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应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称聘任、获奖、本人述职等申报信息相符;需以年度为单元列表,杜绝以奖状替代、单句评语无业绩阐述和近4年合并考核;若年度内有工作单位调动的,以本年度最终工作单位为年度考核单位。需填逐年考核结果,如“2016合格”、“2017优秀”。

附件6:

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申报评审专业名称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名称
1给排水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
2暖通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3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工程监理
4建筑施工土木工程、工民建
5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
6建筑设计建筑学
7建筑结构结构工程、钢结构
8建筑装饰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
9建筑机械建筑机械
10建筑材料建筑材料
11风景园林(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学、园林绿化、景观设计
12工程造价工程造价
13市政道路(桥梁)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14工程勘察工程勘察
15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
附件7:

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书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浙职改字(86)10号、浙职改字(92)1号文件有关委托评审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委托等人评审工程师资格。请予评审为盼!

附:《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名册》()名

(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件8:

申报类别:晋升类型(申报人员类别):

申报材料袋封面

姓名:单位:手机:

申报评审专业: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县(市、区):

顺序号装订材料

(份数)

散装材料

(份数)

备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面试人员一式5份
2论文著作复印件×面试人员需提供

散装论文代表作1份

注:请参照申报材料清单填写。在相应位置打“√”并注明材料份数;已打“×”为不需提供材料,并将此表张贴在个人申报材料资料袋面上。“申报类别”统一按“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选择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统一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选择填写;“晋升类型(申报人员类别)”统一按正常申报、转评、后学历、再次中级申报、其他申报、标志性业绩申报等选择填写。附件9:

申报材料档案袋标签

县市区名称县市区名称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姓名姓名
手机号手机号
专业专业
申报类别

(申报人员类别)

申报类别

(申报人员类别)

晋升类型晋升类型
推荐(申报)专

业技术资格名称

推荐(申报)专

业技术资格名称

注:(不要改变制作好的版面设计)请申报对象将制作好的标签沿着黑边线剪下,分别贴在材料袋外底面和右侧面上。“县市区名称”栏:市直单位的人员填“市直”,其他地域的人员按实填写,如“椒江区”;“申报类别”栏按下列内容选择填写:规划与设计、施工与监理、技术管理;“晋升类型”栏按下列内容选择填写:“晋升类型(申报人员类别)”统一按正常申报、转评、后学历、再次中级申报、其他申报、标志性业绩申报等选择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统一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选择填写。

附件10:

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详见《关于印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建〔2018〕69号)

一、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参加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8个学时;参加省建设类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二)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或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习的,可认定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1.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执(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完成相应学时的继续教育,每年度最多认定登记36个学时;

2.参加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高研班,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认定登记36个、30个、24个学时;

3.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举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类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4.参加出国(境)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按实际授课时间每天可认定登记 6 个学时。

5.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市级相关行业单位、行业社会组织举办的业务培训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三)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网络教育,按提供的网络课件所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

(四)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学术会议、讲座等专业学术活动的,按国家级或出国(境)、省级、市县级每天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学时。

(五)进行专业研究活动,发表论文、著作,参照以下标准认定学时:

1.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立法工作、课题研究、工程建设标准制定,每项按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可分别认定登记24个、12个、6个学时;

2.发表住房和城乡建设类论文(译文)、著作(译作),按发表在核心刊物、全国性刊物、省级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论文(译文)、每万字著作(译作)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3个学时。

上述学时计分涉及到多人的,按以下加权系数计分(四舍五入):

排序排名一排名二排名三
排名加权系数1.00
0.800.20
0.750.150.10

(六)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类相关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可认定登记3个学时。

(七)经组织批准,到大专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参加建设领域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二、行业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主要运用网络远程课堂、移动端微课件、专项知识考试等手段。

三、一般公需科目

一般公需科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登记按照省、市人力社保厅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1:

姓名单位申报类别
正常申报c转评c标志性业绩c其他c所学专业申报专业
控制项思想道德c年度考核c继续教育c专业理论c面试成绩
评分项得分小计
下级评委票数全票少1/6票及以下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本科
3c1c7c4c2c
经历与能力4项以上3项2项执业资格一级二级论文著作数量水平
10c8c6c10c5c2c1c0~8
工作业绩工程60规划与设计复杂主持60/项参与20/项
中等复杂主持30/项参与15/项
施工与监理复杂主持60/项参与20/项
中等复杂主持30/项参与15/项
技术管理政府类主持60/项参与20/项
企业类主持30/项参与15/项
科研10省部级以上主持10/项参与5/项
设区市(厅)级主持8/项参与4/项
县(市、区)级主持6/项参与3/项
获奖10标志性业绩参与者10/项
科学技术奖设区市(厅)级三等奖主要10/项参与5/项
县(市、区)级二等奖以上主要8/项参与4/项
县(市、区)级三等奖主要6/项参与3/项
工程奖省级以上主要10/项参与5/项
设区市级主要6/项参与3/项
专利10发明第一发明人10c

5c

主要发明人5c

3c

实用新型第一发明人4c

2c

主要发明人2c

1c

软件著作权主持6c

3c

参与4c

2c

标准10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和国家级工法参编10/项
团体标准、标准设计图集、地方定额、

省级工法、导则和技术规定

主持5/项参编3/项

范5

省级以上主持5/项参编3/项
设区市级主持3/项参编2/项
其他职业道德0~5
附加分21年以上5c15~20年2c
自评得分

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推荐专家意见

推荐专家1

推荐专家2

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

职称

从事专业

职称

从事专业

手机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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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姓名单位申报类别
正常申报c其他c所学专业申报专业
控制项思想道德c年度考核c继续教育c专业理论c
评分项

学历学位本科以上大专经历与能力4项以上3项2项
10£10c8c6c
论文著作数量水平执业资格二级以上
2c1c0~810c
工作业绩工程60规划与设计中等复杂技术骨干60/项参与20/项
一般技术骨干30/项参与15/项
施工与监理中等复杂技术骨干60/项参与20/项
一般技术骨干30/项参与15/项
技术管理政府类技术骨干60/项参与20/项
企业类技术骨干30/项参与15/项

研10

设区市(厅)级技术骨干10/项参与5/项
县(市、区)级技术骨干8/项参与4/项
获奖10科学技术

县(市、区)级二等奖以上获奖者10/项
县(市、区)级三等奖获奖者6/项
工程奖设区市级以上获奖者10/项
县(市、区)级获奖者6/项
专利10发明专利发明人10c

5c

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4c

2c

软件著作权发明人6c

3c

标准10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图集、全

国统一定额、地方定额和国家级工法

编制10/项
团体标准、地方定额、省级工法、导则和技

术规定

编制6/项
示范

5

技术骨干5/项参编3/项
其他职业

道德

0~5
自评得分

推荐专家意见
推荐专家1推荐专家2
姓名单位姓名单位
职称从事专业职称从事专业
手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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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园林工程)

(一)复杂项目是指:

1.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编制,或地市级以上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2.建设面积5万m2以上的公园,或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且工程综合性较强,涉及园林建筑、水景工程、园林小品等工程内容的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3.建设面积1万m2以上专类公园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4.国家级展园(国家级专业展览的园林景观展区)、省级展园的设计与施工;

5.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古典园林或古建筑的设计和修复(修缮),或总建筑面积500m2以上的园林建筑(仿古建)设计和施工;

6.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立地条件(施工环境)复杂或保护地限制条件多,且技术要求较高、施工难度较大的园林绿化项目;

7.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园林绿化项目。

(二)中等复杂项目是指:

1.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的编制;

2.建设面积2-5万m2或工程造价1000-2000万元,且工程涉及园林建筑、或水景工程、或园林小品的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3.建设面积0.5-1万m2的专类公园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4.国家级专业展览的园林景观展台、省级专业展览的园林景观展区的设计与施工;

5.工程造价300-500万的古典园林或古建筑的设计和修复(修缮),或总建筑面积200-500m2的园林建筑(仿古建)设计和施工;

6.工程造价300-1000万元,且立地条件(施工环境)较复杂,且技术要求较高和施工难度较大的园林绿化项目。

(三)一般项目是指:

1.片林、风景林和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等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2.建设面积0.4-2万m2,或工程造价200-1000万元的各类公园、绿地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3.地市级园林景观展的规划设计与施工;

4.总建筑面积100-200m2的园林建筑(仿古建)设计和施工。

注:佐证材料需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规划设计图纸、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建筑工程)

建设

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1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0000㎡以上5000-20000㎡≤5000㎡
建筑高度>;50m24-50m≤24m
复杂程度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程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筑工程2.高度<24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程3.高度24-50m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修工程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

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

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及以下标准的室内

装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房7.跨度小于30米、吊车吨位小于

3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

12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

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

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住宅宿舍层数>;20层12-20层≤12层(其中砌块建筑不到超过抗震规

范层数限值要求)

复杂程度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3住宅小

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30万㎡规划设计≤30万㎡规划设计单体建筑按上述住宅或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4地下工程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1万㎡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人防疏散干道、支干道及人防连接通道等人防配套工程

备注:上表中“大型”,为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的“大型复杂项目认定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的“复杂项目”是指,复杂程度如上表中“大型”,但“单体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工程等级特征达不到“大型”要求的项目。

“中等复杂项目”是指:如上表中“中型”;

“一般项目”是指:如上表中“小型”。工程复杂程度划分参考(市政工程)

建设项目单位复杂中等复杂一般备注
1给水工程净水厂万立方米/日日处理能力≥105≤日处理能力<10日处理能力<5
泵站万立方米/日≥205≤输送能力<20输送能力<5
管道管径(毫米)管径≥16001000≤管径<1600管径<1000
2排水工程处理厂万立方米/日日处理能力≥84≤日处理能力<8日处理能力<5排水工程含再生水利用工程
泵站万立方米/日≥105≤输送能力<10输送能力<5
管道管径(毫米)管径≥16001000≤管径<1600管径<1000
3燃气工程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万立米/年10000及以上

(高、次高、中、低压)

<10000

(次高、中、低压)

小区管网及户内管

(中、低压)

门站、储备站、调压站、各级压力管网系统的整体项目均属

大型项目

人工

气源厂

万立方米/日≥30<30/含燃气汽车加气站
4热力工程热源厂mw热水锅炉,≥3×58热水锅炉,3×14~3×58/以供热、制冷为主,单台≦25mw的小型热电厂也属大型

项目

t/h蒸气锅炉,≥3×75蒸气锅炉,3×20~3×75/
热网系统毫米城市供热一级网,

dn≥800毫米;热力站

城市供热一级网,

dn<800毫米

城市供热二级网,

dn≤400毫米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500150~500<150
5道路工程等级或造价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含交通

工程设施)。

次干路、简单立体交叉工程(含交通工程设施)或工程造价

3000万元以下的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

城市支路或工程价

1000万元以下的城市次干路、简单立体交叉工程。

道路工程等级标准参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
6市政综合工程工程造价

(万元)

单项合同额≥30001000≤工程造价<3000工程造价<1000含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管线等项目中

两项及以上

7桥梁工程单跨≥50米总长≥100米单跨<50米总长<100米单跨<40米或总长<

100米的人行桥工程

8城市隧道工程500米≤总长<1000米总长<500米/车辆通行的城市隧道工程均属大型项

9轨道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及区间均属大型项目
10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工程

(含热能

利用)

////生活垃圾焚烧单位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卫生填埋吨/日填埋能力≥500200≤填埋能力<500填埋能力<200
转运站吨/日转运能力≥400150≤转运能力<400转运能力<150
危险废弃物处理////危险废弃物处理单位工程均属大型项

11交通路网类专项规划/县级交通专项规划(包括路网、轨道、停车、慢行、公交等)5平方公里及以上交通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路网、轨道、停车、

慢行、公交等)

/适用于申报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建筑电气、燃气工程等专业
12市政工程类专项规划/县级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包括水系、给水、排水、防涝、海绵、管廊、管线综合、燃气、电力通信等)5平方公里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包括水系、给水、排水、防涝、海绵、管廊、管线综合、燃气、电力通

信等)

/适用于申报给排水、市政道路(桥梁)、建筑电气、燃气工程等专业
附件14:

论文评价细则

序号评定项目7-8分4-6分1-3分
1论文内容

(10%)

符合申报专业相关内容和要求。符合申报专业相关内容和要求。符合申报专业相关内容和要求。
2主题观点

(20%)

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见解独到、观点创新,理论性强,有现实针对性,创新性和前瞻性。主题好、观点新,理论性、针对性较强,分析、思考了现实问题。主题明确,观点清晰,总结分析较完整。
3指导作用

(30%)

该论文对申报专业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将起积极促进和广泛指导作用。该论文对申报专业有积极指导作用。该论文对申报专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撰写质量

(40%)

选题新颖、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述深刻,思路清晰、结构完整,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所应用的实例、数据和文献真实、恰当,有较强的材料组织和文字表达能力。选题恰当、论点正确、论据充分、举例合适,文笔流畅,符合论文格式要求。选题恰当、论述完整,符合论文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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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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