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政府文件
索 引 号:/2022-27229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成文日期:
标 题:福山镇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 号:发布日期:2015-05-12 00:00
备案登记号:
废止日期:时 效 性:有效
为切实加强全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5〕35号),《澄迈县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安委〔2015〕8号)的要求,镇政府决定自2015年5月至12月底,结合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查隐患、抓基础、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监管、狠抓落实,为确保我镇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努力实现2015年全镇建筑施工“零事故”。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了福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岑 军(福山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先标(福山镇委委员、副镇长)
徐应颐(福山镇纪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曾祥欢(福山镇安监所负责人)
陈 潭(福山镇规划所所长)
周 鹏(派出所所长)
冯朝盈 (司法所所长)
陈文和(工商所所长)
钟文涛(财政所所长)
何发奋(卫生院院长)
卢道正(供电所所长)
王家安(供销社主任)
王圣裕(食品站站长)
黄绪思(福山林业站站长)
冯志安(福山车站站长)
吴明荣(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王仕军(福山镇交警支队队长)
符光春(福山镇专职消防中队队长)
陈晓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维俊(松涛水库福山镇管理所主任)
陈家誉(福山中学校长)
陈心安(红光中学校长)
吴家勇(红光中心学校校长)
徐凯政(福山中心学校校长)
颜日茂(福山社区书记、主任)
王应文(文社村委会书记、主任)
吴开发(花场村委会主任)
符祥旭(官族村委会主任)
王运城(博才村委会主任)
邓成禄(敦茶村委会主任)
王大泽(迈岭村委会主任)
蔡亦宽(仁里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电话:0898-67586280),由曾祥欢同志(15595949000)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此次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落实重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五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突出整治以下五类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以下5项规定:
1、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整治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特点,召开动员大会,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至11月)
一是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工程施工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二是镇政府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重点内容,对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单位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逐个企业、逐个现场督促落实施工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要严肃查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根据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掌握工作动态,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暗查抽查。
(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严格造册登记,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依法落实整改。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要认真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能即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该处罚的给予以处罚。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问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处罚;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查出的问题、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