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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属六个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

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属六个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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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01-06
发文字号周政告字〔2022〕2号发布日期2022-01-07 11:28
有效性有效生效日期2022-01-06
发文机构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1-06

发布日期2022-01-07 11:28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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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7 11:28来源: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周至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个灌区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通告如下:

一、黑惠渠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灌区工程概况

黑惠渠灌区位于周至县南部,始建于1942年,灌区设施灌溉面积13.9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灌区东西长26.96km,南北宽10km,呈扇形状分布。灌区现有渠首引水枢纽1处,过水能力12.5m³/s。干渠 2 条,共计长26.96km。(其中:东干渠长11.94km,设计流量12m³/s,途经楼观镇团标村、周一村、肖里村、南寨村、鹿马村、省村;西干渠长15.02km,设计流量9m³/s,途经马召镇武庄家庄、东火村、三家庄村、仁烟村,广济镇小麦屯村、永红村、陈公坊村、团结村,四屯镇苏村)。支渠9条,共计长57.95km,设计流量均小于5m³/s。(其中:东一支渠长6.85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楼观镇团标村、姚村、上三清村、下三清村、三家庄村;东二支渠长7.32km,设计流量0.68m³/s,途经楼观镇肖里村、羊坡村、三家庄村、送兵村、新安村,司竹镇金官寨村、红丰村;东三支渠长5.48km,设计流量0.52m³/s,途经楼观镇鹿马村、焦镇村、大玉村、界上村,司竹镇南淇水村;东四支渠长6.66km,设计流量0.42m³/s,途经楼观镇省村、八一村,终南镇大庄寨村、豆村;西一支渠长6.69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马召镇四群村、营东村、营西村、上马村、郭家寨村、纪联村、富仁镇上高村;西二支渠长14.55km,设计流量4.5m³/s,途经马召镇东火村、红崖头村、三家庄村、四群村、东、西富饶村,富仁镇大寨子村、金家庄村、恒州村、五合村、高庙村、渭友村;西三支渠长2.90km,设计流量0.8m³/s,途经马召镇三家庄、群三星村、群兴村;西四支渠长4.67km,设计流量0.49m³/s,途经广济镇永红村、小麦屯村、黄兴村,二曲镇南辛头村、胡家堡、李家村、八一村,西五支渠长2.83km,设计流量0.22m³/s,途经广济镇永红村、四屯镇东风村)。黑惠渠管理站位于马召镇四群村,下设四个分站,其中有黑惠渠灌区渠首管理站位于马召镇武家庄村,黑惠渠第一水管站位于楼观镇肖里村,黑惠渠第二水管站马召镇四群村,黑惠渠第三水管站位于广济镇永红村。

(二)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

1.黑惠渠渠首引水枢纽管理范围为:自坝脚线向上游50m、坝脚线向下游80m,自坝端向外10m。

2.东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8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3m。

3.西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设计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2.5m。

4.东一支、东二支、东三支、东四支、西一支、西二支、西三支、西四支和西五支渠道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5.灌区管理站的管理范围为现状管理站外墙外延1m。

6.干、支渠现状有渠段进行划界并栽桩,现状无渠段本次仅进行划界,不实施栽桩。

工程保护范围:

1.渠首引水枢纽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上游80m、向下游70m、向外14m。

2.东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4m。

3.西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3.0m。

4.东一支、东二支、东三支、东四支、西一支、西二支、西三支、西四支、西五支渠道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二、西骆峪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灌区工程概况

西骆峪水库灌区位于周至县西南塬区,始建于1970年,涉及周至县骆峪、广济、翠峰、马召、哑柏5个镇,设计灌溉面积6.9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万亩。灌区现有干渠2条,共计17.565km。其中:东干渠长8.8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骆峪镇红旗村、广济镇跃进村、南大坪,马召镇辛口村、冯家村、熨斗村;西干渠长8.765km,设计流量3m³/s,途经骆峪镇骆峪村、新村,广济镇南留村,翠峰镇史务村、官村。支渠7条,共计长27.9km,设计流量均小于5m³/s。(其中:东一支渠长7.1km,途径骆峪镇骆峪村、黄家湾社区、复兴村、广济镇双兴村、师高村、广济村;东二支渠长2.7km,途经广济镇南大坪村;东三支渠长2.9km,途经枣村、仁烟村、三家庄;西一支渠长4.65km,途经广济镇南留村、北留村、欢乐村;西副一支渠长3.05km,途经广济镇三义村、南留村、师高村、斜里村;西二支渠长4.10km,途经翠峰镇新联村、史务村、清河村、东肖村;西三支渠长3.4km,途经翠峰镇官村、上宝玉村、下宝玉村、陈家村。)

(二)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

1.西骆峪水库灌区东、西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2.东一支、东二支、东三支、西一支、西副一支、西二支和西三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3.干、支渠现状有渠段进行划界并栽桩,现状无渠段本次仅进行划界,不实施栽桩。

工程保护范围:

1.西骆峪水库灌区东、西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2.东一支、东二支、东三支、西一支、西副一支、西二支和西三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三、仰天河水库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灌区工程概况

仰天河水库灌区位于周至县哑柏镇,始建于1957年,灌区南自昌公塬,北到西宝公路,灌溉着哑柏、青化两镇11个村的2.3万亩农田。灌区现有干渠2条,共长9.0km。其中:东干渠长5.4km,设计流量小于5m³/s,途经哑柏镇吕家堡村、周家堡村、田家堡村、高家堡村;西干渠长3.6km,设计流量小于5m³/s,途经哑柏镇解家口村、竹峪沟村,青化镇于家坡典村。

(二)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

1.仰天河水库东、西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以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以外1.5m,塬边及傍山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以外3m。

2.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以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以外1.5m。

3.干、支渠现状有渠段进行划界并栽桩,现状无渠段本次仅进行划界,不实施栽桩。

工程保护范围:

1.东、西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塬边及傍山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m。

2.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四、就惠渠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灌区工程概况

就惠渠灌区位于周至县楼观镇南,始建于1958年,当年投入运行,灌溉着楼观镇13个行政村农田,设施灌溉面积 1.05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 1.05 万亩。灌区现有低坝引水枢纽 1 处,干渠1条,渠长4.91km,设计流量0.64m³/s,途经楼观镇西楼村、延生观村、塔峪村、东楼村。支渠12条,总长13.86km,设计流量均小于5m³/s。其中:一支渠长1.65km,途经西楼村、肖里村;副一支渠长1.58km,途经西楼村、肖里村;二支渠长1.36km,途经西楼村、肖里村;副二支渠长1.31km,途经西楼村、双寨村、延生观村;三支渠长1.00km,途经延生观、双寨村;四支渠长0.85km,途经延生观、双寨村;副四支渠长0.83km,途经延生观村;五支渠长0.78km,途经延生观、鹿马村;六支渠长0.97km,途经塔峪村、鹿马村;七支渠长1.13km,途经塔峪村、鹿马村;八支渠长1.17km,途经塔峪村、东楼村、杨村;九支渠长1.23km,途经东楼村、省村。就惠渠管理站位于西楼村。

(二)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

1.就惠渠渠首引水枢纽管理范围为:自坝脚线向上游40m、坝脚线向下游60m,自坝端向外8m。

2.就惠渠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3.就惠渠一支渠、副一支渠、二支渠、副二支渠、三支渠、四支渠、副四支渠、五支渠、六支渠、七支渠、八支渠、九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4.灌区管理站的管理范围为现状管理站外墙外延1m。

5.干、支渠现状有渠段进行划界并栽桩,现状无渠段本次仅进行划界,不实施栽桩。

工程保护范围:

1.就惠渠灌区渠首引水枢纽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上游60m、向下游60m、向外12m。

2.就惠渠干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3.就惠渠一支渠、副一支渠、二支渠、副二支渠、三支渠、四支渠、副四支渠、五支渠、六支渠、七支渠、八支渠、九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五、泥惠渠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灌区工程概况

泥惠渠灌区位于周至县竹峪镇,始建于1953年,灌区西邻眉县,东至翠峰镇,南沿秦岭,北至青化镇,周至县境内灌区设施灌溉面积1.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7万亩。灌区现有引水低坝一座,干渠1条,渠长4.85km,途经竹峪镇塔庙村、民主村,其中k0+000~k1+340段设计流量5m³/s,k1+340~k4+851.78段设计流量3.25m³/s。支渠4条,总长24.51km,设计流量均小于5m³/s。其中:一支渠长7.96km,途经竹峪镇塔庙村、东寨村;二支渠长5.89km,途经竹峪镇塔庙村、东寨村、金盆村、南西沟村、北西沟村;三支渠长3.84km,途经竹峪镇柴黄村、西邻村;四支渠长6.82km,途经竹峪镇柴黄村、中军岭村。泥惠渠灌区管理站位于竹峪镇塔庙村。

(二)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

1.泥惠渠灌区渠首引水枢纽管理范围为:自坝脚线向上游40m、坝脚线向下游60m,自坝端向外8m。

2.泥惠渠干渠为陡坡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2.25m。

3.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及四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4.灌区管理站的管理范围为现状管理站外墙外延1m。

5.干、支渠现状有渠段进行划界并栽桩,现状无渠段本次仅进行划界,不实施栽桩。

工程保护范围:

1.泥惠渠灌区渠首引水枢纽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上游60m、向下游60m、向外12m。

2.泥惠渠干渠为陡坡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5m。

3.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及四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六、井泉渠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标准

(一)灌区工程概况

周至县井泉渠灌区位于周至县东部,始建于1957年,灌区设施灌溉面积3.8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44万亩。灌区现有渠道5条,总长32.22km。其中:东排干渠长7.176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楼观镇界尚村,终南镇大庄寨村,司竹镇南淇水村、终南三联村、东大坚村、西大坚村、司竹镇阿岔村、终南镇三湾村;西排干渠长5.507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司竹镇龙泉村、油坊头村、北淇水村、辛庙村、阿岔村;引黑渠长2.407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终南镇三湾村、双明村;引黑渠长12.58km,设计流量1.5m³/s,途经终南镇双明村、甘沟村、新村、老堡子、杨家大墙村、任家村,尚村镇涧里村、马村、钟徐村、临川寺村;二支渠长4.55km,设计流量0.35m³/s,途经司竹镇南淇水村、六家村、北淇水村、终南镇辛庄村。井泉渠管理站位于终南镇双明村。

(二)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工程管理范围:

1.井泉渠灌区东排干渠、西排干渠、引井渠、引黑渠及二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0.9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管理范围为渠外边线外1.5m。

2.灌区管理站的管理范围为现状管理站外墙外延1m。

3.干、支渠现状有渠段进行划界并栽桩,现状无渠段本次仅进行划界,不实施栽桩。

工程保护范围:

井泉灌区东排干渠、西排干渠、引井渠、引黑渠及二支渠紧靠村镇人口密集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25m,荒滩及无人平坦地段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2.5m。

七、水利工程管理

(一)在上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水利工程管理权限,将水利工程建设方案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同意后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未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上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修建挑水、挡水、蓄水、抽水、排水等工程。

(三)在灌区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毁损、破坏水利工程及其观测、水文、通讯、输变电、照明、道路等附属设施;

2.毁损、盗窃水利工程物资、器材、设备、标志;

3.侵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用地、水利工程建筑物及设施;

4.非法抢水、霸水、偷水;

5.在渠道上垦殖、铲草及滥伐防护林木;

6.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有害渠道安全和影响水利工程效能的建筑物;

7.在水利工程的水域内堆放禾秆、倾倒垃圾、土石料;

8.向水利工程的水域内排放不符合水质标准的废水、污水、倾倒废弃物;

9.在上述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打井、钻探、取土、挖塘、修坟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周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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