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军区机关办公楼改造工程
拆除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省军区机关办公楼改造工程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0号,原为省军区司令部机关食堂,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其中新、扩建筑面积617平方米,主楼加层为框架结构,新建附房为砖混结构。
二、施工准备
1.拆除部位
项目部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工程师牵头组织质检员及班组长熟悉图纸,了解拆除部位,并在现场在需拆除部位做出明显标志,并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复核。
2.拆除人员 ?
根据拆除工程量,我项目部决定安排10人专门负责拆除,并由专人负责。 ?
3.拆除机械
附房整幢拆除采用反铲式挖土机。
4.拆除日期
拟从2005年5月27日至2005年6月20日全部结束。
三、拆除施工顺序
本工程由于是对原有结构进行改造及部分扩建工程,施工步骤复杂,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附房整幢拆除→拆除二层吊顶→拆除二层外墙、内隔墙→拆除二层零星结构→拆除一层吊顶→拆除一层外墙、内隔墙→拆除一层零星结构→拆除屋面(包括沟檐)→拆除附房原有基础→拆除新、旧交接处一层框架梁、板。
四、拆除方法
1.因附房不与主房相边接,且有2.75距离,所以采用机械拆除。
2.主房⑦~⑩/E轴外突出部分,采用人工将此部分与主房相连梁凿断后,采用机械拆除。
3.内隔墙、吊顶、楼地面、屋面等均采用人工拆除。
4.拆除主房加固部分梁板,采用人工将需拆除部分与不拆除部位凿断后,再进行拆除,保证不影响原结构。
五、拆除注意事项
1.对原有结构部分基础进行敲除,敲除时严格按设计图纸范围进行施工。
2.坚持先防护后拆除,拆除时仔细敲凿,杜绝野蛮施工,防止对原有房屋造成破坏,确保施工安全。
3.派专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防止错拆及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