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机电之家首页 >> 工程造价>> 标准法规 >> 台湾法规 >> 修正「台中市违章建筑物补办建筑执照办法」
修正「台中市违章建筑物补办建筑执照办法」

 

府法规字第09301695832号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台中市政府府法规字第09301695832号令修正发布第3、6条条文

第3条 申请补办建筑执照,应于接获本府都市发展局补办手续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检具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及下列文件,向本府都市发展局提出申请,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已施作部分之施工报告书,其内容应包含开工及各阶段工程施作日期、施工单位、承造人及监造人年籍数据、营建剩余土石方流向资料。

二、已完成部分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物尺寸、混凝土强度、氯离子含量、钢筋配筋分析及整体结构强度分析。

前项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无法于申请时检附者,应于申请后四十日内补正。

违章建筑物已竣工者,应同时申领使用执照。

第6条 经本府都市发展局认定为违章建筑物,已依第三条规定申请补办建筑执照者,得暂不依本市违章拆除规定程序办理。但经本府都市发展局认定为实质违章建筑物或申请被驳回者,不在此限。

台湾当局

 

作者:未知 点击:479次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标签:修正「台中市违章建筑物补办建筑执照办法」
* 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修正「台中市违章建筑物补办建筑执照办法」》相关权利人与机电之家网取得联系。
关于“修正「台中市违章建筑物补办建筑执照办法」”的更多资讯

电子样本

低噪音变频发电机组
:张利敏
:18996474224
:重庆贝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个人求购

彭先生 【求购】  石笼网  2024-8-22
陈丽 【求购】  防爆电磁阀  2024-8-22
杨经理 【求购】  勘察表  2024-8-22
陆生 【求购】  蒸汽发生器  2024-8-21
 【求购】  蜂鸣器  2024-8-21
 【求购】  西门子电源...  2024-8-21
刘经理 【求购】  切割机配件  2024-8-21
 【求购】  热源泵  2024-8-21
VIP公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