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根据最新《苏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苏州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苏州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苏州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苏州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苏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苏州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苏州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苏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苏州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苏州食品经营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苏州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苏州食品原料处理和苏州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苏州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苏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苏州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苏州食品与直接入口苏州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苏州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苏州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填写和递交办理苏州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报告,如《苏州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卫生管理组织(架构)名单;
4、 各类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6、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卫生设施布局、通风排气),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标明尺寸、面积和经营单位名称)。(已在我所办理建设项目卫生验收合格的单位可免提供);
7、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申报时可不需要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8、县级以上地方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苏州星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屠经理
地 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117号5幢7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