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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类别:b类

李垂举代表:

《关于支持泉州做大做强做优海丝文旅经济打造最具烟火气“海丝名城”的建议》(第171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泉州市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泉州历史文化厚重,是“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24年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在泉州召开,泉州高质量办好这场文旅盛会,充分展示了最闽南、最国潮的泉州独特文化魅力。目前,泉州市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全力推动文旅经济新一轮腾飞,打造最具烟火气“海丝名城”,世界海丝多元文化旅游目的地。

一、关于“调集优质资源,支持泉州建设国际性‘城市会客厅’”

(一)泉州市政府提出,1.加强文旅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一是推动构建“指挥部+办公室+专班”工作模式,形成全市联动、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成立“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12个产业小组中专设文旅经济产业发展小组,市领导挂帅统筹推进。市“文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文旅经济产业发展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文旅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文旅经济领域日常性工作。组建文旅经济办,抽调1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等6名骨干全脱产集中办公。二是着力完善泉州文旅规划体系。颁布实施全国首部聚焦文化旅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出台《泉州市“文旅+”专项行动方案》《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配套专项资金超7000万元。各县(市、区)出台支持文旅融合等配套政策近20项,配套文旅专项资金超5亿元,共同提升泉州文旅投资吸引力。三是做好中心城区重大文旅项目规划。以《泉州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30年)》《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上位规划,在江南片区概念性城市设计的基础上,对泉州展览城及周边地块进行深化城市设计,提升泉州南门户城市形象;开展滨海浪漫线专项规划,古城龙头山片区研究,古城夜景照明提升专项规划,并加快项目建设落地;开展《泉州市古城及周边区域精品酒店及民宿发展研究》梳理出拟改造为住宿载体空间的项目,持续推进盘活利用国有资产解决古城旅游住宿短板。

2.强化泉州海丝文化保护与交流合作。一是注重营销宣传。聚焦“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深化主流媒体、新媒体、ota平台合作以及明星带动,突出线上引流、线下活动造势,以非遗民俗季、遗产活化季、艺术时尚季、国潮消费季为重点,实施“一季一主题”“一月一活动”“一县一特色”“一节一专案”,策划举办2024泉州工业旅游节、明星家宴、春节元宵民俗嘉年华、海丝泉州戏剧节暨第二届全国南戏展演、世遗泉州当代艺术节、国际街舞盛典、大学生文化节等近百项在地主题活动,做到活动不断、热度不减,让泉州文旅持续“出圈”“在线”。同时,以文旅小分队、文旅周、落地推介等形式,瞄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台港澳地区、东亚、东南亚国家以及“海丝”沿线国家,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开拓市场。二是将创建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纳入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强化新建筑融入非遗元素,保留大量传统历史风貌。2023年6月“古厝新声”泉州可持续生计试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世界遗产地保护和管理》项目第五处试点,进一步推动闽南民居营造技艺传承发展,向全球展示闽南传统建筑文化的独特魅力。三是举办2023年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暨十“泉”十美文旅消费季活动,叠加推出多个热门ip,引爆市场热点,形成美食、购物、观演、游玩的文旅消费全链条。泉州市十“泉”十美文旅消费季活动入选“2023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旅游促消费创新实践典型案例”。

(二)省发改委支持泉州建设“海丝名城”,2022年牵头研究制定《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精神”支持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意见》,支持泉州积极打造“海丝名城”。泉州作为“海丝”核心区的重要战略支点城市,近年来,积极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通过举办、承办世界闽南文化节、金砖国家治国理政研讨会、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国际重大文化交流活动,搭建了国际间文化交流与合作平台,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心相通。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等部门,支持泉州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世界遗产城市、侨港澳台资源优势,打造“海丝名城”亮丽名片,提升知名度。

(三)近年来,省文旅厅积极支持泉州市聚焦强龙头、延业态、补短板、建链条的工作要求,实施“一市一品、一品一策、一策一业、一业一龙头”品牌塑造工程,培育和开发一系列如“蟳埔女·簪花围”等泉州特色的文旅业态、产品、场景。2023年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泉州签约10个招商合作项目,总投资217.25亿元。2024年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泉州签约28个招商合作项目,总投资568.63亿元。丰泽区被列入2023年度福建省县域文旅经济工作正向激励名单,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在泉州古城文旅发展过程中,指导泉州市在建立常态化的遗产保护机制的同时,注重“价值优先、保护为主”,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文物修缮原则,分类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项目和环境整治项目。2020年以来,国家和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累计补助泉州遗产点保护项目49项,补助资金10374万元。2023年,经报请国家文物局批准,明确将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纳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下一步,我厅和省文物局将继续支持泉州古城改造工作,支持泉州市深入挖掘泉州古城的历史文化内涵,加强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丰富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同时积极推动泉州古城与周边地区的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典范城市,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二、关于“发挥专项债作用,支持文旅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融合”

(一)泉州市政府方面。1.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助力文旅产业发展。一是加强资金扶持。2022年以来,鼓励、引导南安成功文化产业园、福建省安溪戏曲中心、惠安小岞生活艺术岛环岛艺术慢道项目等13个文旅项目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扶持,额度共计4.16亿元,用好地方债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二是瞄准国家政策投向,全力做好一批文旅项目策划、包装、对接,生成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计划总投资11亿元)、泉州世界文化遗产: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等遗址保护利用项目(计划总投资10.8亿元)、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世界闽南文化博览园,计划总投资10亿元)等3个市本级项目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以期通过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聚焦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支持泉州文旅经济扩面增量。三是文旅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截至2023年底,全市建成并投入运营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31个,新建、修缮乡村(社区)戏台及配套文化广场等168处,新增利用面积10万平方米,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总面积262.3万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2954.4平方米,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达到福建省先进水平。

2.构建高品质文化旅游消费新空间。着眼生态人文提升,打造世遗保护利用典范城市。一是以老街、古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为突破口,重点推进中山南路、洛江桥南古街、蟳埔民俗文化村改造等中心城区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二是实施海丝文化主题街区建设提升行动,聚焦文脉传承、品质提升、文旅融合、数字赋能等重点,加快东海中央活力区蝴蝶湾商务中心、南少林特色商业街区等项目前期工作,构建高品质文旅消费新空间。三是充分挖掘泉州山水资源与历史人文资源,聚焦滨海浪漫线、钟庐山全域旅游一期、浔美湾鸟类栖息地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环半岛滨水环境品质,着重提升泉州城水体验。四是鼓励各地培育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增加步行街文旅消费元素,发展购物、餐饮、娱乐、文创、演艺等业态,打造网红消费热点,增设夜间临时停车场和公交线路班次配套。西街东段、五店市、领秀天地等3家单位获评国家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分别获得省、市两级一次性奖励共计200万元。

3.探索金融赋能文旅产业新模式。一是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金融服务助力稳经济保民生十八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号),鼓励在泉金融机构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特点,为新型旅游业态等提供融资支持。二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餐饮、住宿等小微企业定制普惠金融产品,遴选推送一批文旅企业“白名单”,通过“政银企担”一站式融资服务机制,助力企业解决资金需求。2023年累计授信26家文旅企业、50笔贷款,放款金融9.92亿元。三是推动设立文旅产业母基金——泉州文旅产业创新发展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认缴规模20亿元),将采用双gp管理模式,由中金资本联合文旅集团权属中盈文投共同管理,计划投向人工智能、影视娱乐、数字文创、文旅新消费等泛文旅产业子基金和成长型企业。四是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项目产品,并纳入金融业奖励范畴予以重点倾斜,2023年开展金融创新项目评选,恒丰银行泉州分行“泉州市鲤城区古城商圈提升工程”项目获得“金融创新项目评选原创奖”三等奖。

下一步,泉州市将以《泉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关于加快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等政策为指引,深入开展“2024泉州文旅融合提质增效年”专项行动,重点围绕“1148”发展体系,聚焦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全国最具烟火气旅游城市”“世界海丝多元文化旅游目的地”目标,打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做热世界遗产旅游、滨海休闲旅游、山地生态旅游、工业时尚旅游4个板块,推进古城+、非遗+、演艺+、数字+、配套提升、产品提升、业态提升、服务提升等8项专项工作,推动文旅经济实现全年红、长年红。

(二)省发改委持续助力泉州文旅产业发展。近年来省发改委利用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支持泉州结合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禀赋系统谋划实施了清源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基础设施、福建省安溪戏曲中心等一批建设项目,助力泉州讲好“海丝起点”故事,更好宣扬闽南文化。近期,省发改委认真指导泉州谋划生成了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泉州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等遗址保护利用、海上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世界闽南文化博览园)等优质项目,并已推荐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省发改委表示,将支持泉州市进一步深化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三)省财政厅表示,省级及以上财政积极支持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支持泉州打造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典范城市,支持泉州创建国家文化和消费试点城市。2023年,省级及以上财政安排文旅融合发展专项、文物及世界文化遗产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专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历史文化名镇名文化街区补助、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等资金2.44亿元。2024年,省级及以上财政已提前下达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文化街区相关补助资金1.10亿元,持续助力泉州做大做强做优海丝文旅经济。

下一步,省财政已设立省文旅经济发展、省文物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涵盖文旅整体形象宣传、文旅重点项目、文旅融合消费、文旅新业态等。对泉州市符合条件的文旅项目,省财政将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对于符合专项债发行使用条件的古城与新城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可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省财政将予以支持。

领导署名:林守钦

联系人:何友文

联系电话:0591-87118145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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