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22〕24号)精神,进一步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提高老年人家庭居家养老生活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北海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十四五”时期我市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分年度为2960户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引导有需要的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适老化改造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经资格审核、入户评估、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鼓励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到县级福利院或乡镇敬老院集中照护,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家庭不列入补助范围。已进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等实际科学精准评估,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按照“一户一策”进行改造,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三)坚持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对象认定审核,注重制度衔接,统筹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形成工作合力。
三、改造内容
根据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见附件3),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完成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在补贴标准范围内可增加选择其他可选类项目之一或者几个项目进行改造。
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要摸清辖区内政府支持保障的老年人家庭改造需求,在制定改造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以及住宅实际情况等,合理选择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四、改造程序
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由县级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程序。
(一)申请受理。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街道(乡镇)对申请人的身份、户籍信息、申请资质、改造居所信息等进行初审,再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按程序公示。民政部门要积极向老年人家庭宣传适老化改造工作,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了解相关政策。
(二)确定单位。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实施单位,改造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需具备适老化改造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
(三)调查评估。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适老化改造单位或第三方评估单位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家庭成员等进行综合评估,留存完整、详尽的评估记录。调查评估单位根据评估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并附上评估情况报民政部门审定,按照老年人自主选择,确定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和补助方式等内容,超出政府补贴限额部分由老年人自主付费。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四)改造实施。实施单位要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反馈改造进度,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实施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有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
(五)完工验收。县级民政部门应组织社区(村)、街道(乡镇)、相关部门、专业力量等进行完工验收,改造结果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费用结算和资金拨付。
(六)监督管理。县级民政等部门应加强过程监督,跟进工作进展,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评估情况、改造事项清单、过程监督记录、审核验收记录、改造前后图片对比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整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改造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注重发挥居(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与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有机结合。依托广西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信息录入和监测工作,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共享、改造结果互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项目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要根据民政部门报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年度任务计划按规定予以支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住房城乡和建设部门要支持民政部门推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各级残联要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强化保障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是“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落实投入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使用效益,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本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科学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力量依法通过社会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严格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政府民生实事范围等。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要对属于政府支持保障范围且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要做到“应改尽改”。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规范实施流程,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要加强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作时效关,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加快推进改造工作实施,市民政局每年将按一定比例对各县(区)、涠洲岛旅游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并会同财政部门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绩效高的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对工作成效差、资金使用绩效低的给予适当扣减,确保适老化改造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施到位。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民政部门要大力宣传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和社会对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认同度,有效激发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为家庭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十四五”期间,县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报送适老化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并在每年末将相关工作进展向市民政局报告。
附件:1.北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2.2023年北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
3.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4.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5.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6.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7.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北海市民政局北海市财政局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北海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
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区县 | 改造户数(户) |
1 | 合浦县 | 1000 |
2 | 海城区 | 460 |
3 | 银海区 | 820 |
4 | 铁山港区 | 650 |
5 | 涠洲岛旅游区 | 30 |
合计 | 全市 | 2960 |
2023年北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
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区县 | 改造户数(户) |
1 | 合浦县 | 518 |
2 | 海城区 | 250 |
3 | 银海区 | 410 |
4 | 铁山港区 | 330 |
合计 | 全市 | 1508 |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配置推荐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 | (一) 地面改造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走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基础 | |
3 | 平整硬化 | 对地面进行平整硬化,方便轮椅通过,降低风险。 | 可选 | |
4 | 安装扶手 | 在高差变化处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通过。 | 可选 | |
5 | (二) 门改造 | 门槛移除 | 移除门槛,保证老年人进门无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6 | 平开门改为 推拉门 | 方便开启,增加通行宽度和辅助操作空间。 | 可选 | |
7 | 房门拓宽 |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 可选 | |
8 |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可选 | |
9 | 安装闪光振动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0 | (三) 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可选 |
11 | 安装床边护栏 (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基础 | |
12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 可选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13 | (四)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或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0 扶手、t形扶手或助力扶手。 | 基础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
15 | 水龙头改造 | 采用拔杆式或感应水龙头,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可选 | |
16 | 浴缸/淋浴房改造 | 拆除浴缸/淋浴房,更换浴帘、浴杆,增加沐浴空间,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可选 | |
17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基础 | |
18 | (五) 厨房设备 改造 | 台面改造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可选 |
19 | 加设中部柜 | 在吊柜下方设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可选 | |
20 | (六) 物理环境 改造 |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可选 |
21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视情(况)进行高/低位改造,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可选 | |
22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 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相关标准和老年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可选 | |
23 | 适老家具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可选 | |
24 | (七) 老年用品 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基础 |
25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 可选 |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类型 |
26 | (七) 老年用品 配置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27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可选 | |
28 | 自助进食器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叉子)、饮水杯(壶)等 | 可选 | |
29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基础 | |
30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露/溢水报警器等。 | 可选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老年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申请改造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
住宅情况 | □自有 □非自有 | 家庭人数 | |||||
家庭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特征 | □分散供养中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其他 (在所选项后□内划“ √ ”,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 ||||||
申请改造项目 | 基础类:□防滑处理□配置淋浴椅 可选类: | □高差处理 □手杖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防走失装置 | □安装扶手 | |||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
社区(村)意见 | 初审人签字: | 初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街道(乡镇)意见 | 审核人签字: | 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县(市、区) 民政部门 意见 | 审批人签字: | 审批单位(盖章): 年月日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
家庭住址 | |||||
家庭基本情况 | (包括常住人数、子女情况、探望情况等) | ||||
老年人情况 | 老年人人数 | 身体状况 | |||
是否使用轮椅 | |||||
改造实施方案 | 改造项目 | 改造内容 | 改造数量 | 预计费用(元) | 备注 |
合计 | ()元 | ||||
评估人签字: 年月日 | |||||
改造需求确认 | 本人(是□/否□) 认同上述评估结果,同意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改造,愿意承担因施工改造产生的一切后果。 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 ||||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 | (盖章): 年月日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老年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县(市、区) 街道/乡镇 村/社区 | ||||
改造情况 | 改造内容 | 改造数量 | 改造完成时间 | 施工人员(签字) | |
验收结果 | 合格□ 验收人: | 不合格□(签字): | (改造实施单位需重新改造) 验收时间:年月日 | ||
结果确认 | 本人(是□ 否□)认同上述施工改造结果,确认按评估结果完成施工改造。本人对改造是否满意。 □满意□基本满意 □不满意 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年月日 | ||||
县(市、区) 民政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联系方式 | 主要改造内容 | 改造费用(元) | 备注 |
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2023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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