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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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澎恒 | ||
产品特性 | 结实 | ||
是否进口 | 否 | ||
产地 | 上海 | ||
加工定制 | 是 | ||
系列 | 1060 | ||
反光膜等级 | 超工程级 | ||
工艺 | 刻字 | ||
厚度 | 2mm | ||
重量 | 2.5g | ||
形状 | 方牌 | ||
底色 | 白色 | ||
标志色 | 黑色 | ||
边长 | 120 | ||
颜色 | 黄底黑字 | ||
包装规格 | 托盘 | ||
底板材质 | 铝板 | ||
应用场景 | 河道 | ||
标识内容 | 航道警示 | ||
表面材质 | UV打印 | ||
写真 | |||
刻字 | |||
可售卖地 | 全国 | ||
类型 | 内河助航标志 |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是一种用图形、颜色和文字标明桥梁通航孔、显示相关数据、引导船舶按照通航规则经相应通航孔或航道通过桥梁,以保障桥梁和通航船舶安全的设施。
4.2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的颜色、文字、材料的技术要求均按 GB 13851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内河通航水域桥梁警示标志中构成图案的数字均不标明计量单位。在显示通航孔净空高度标志中
的阿拉伯数字,单位为米(m):在其他标志(除可变信息标志以外)中为数字编号。
4.4 本标准所称“左侧”、“右侧”为相对船首朝向通航孔的船舶而言,左、右侧与左、右舷一致。
4.5 设置于桥梁上部结构的标志,其底边均不得突出于主梁梁底之下,设置于桥梁下部结构的标志,其侧边均不得突出于其所附着结构之外。
5 标志的分类
5.1 主标志
5.1.1 主标志是设置于桥墩、主梁(或拱圈)上,标示桥梁通航孔和通航净空外部轮廓,指引船舶过桥的标志。
5.1.2 主标志分甲、乙二类:
a)甲类主标志:设置于桥墩的迎船面上,适用于水中有墩的桥梁;
h)7.乙类主标志:设置干主梁(或拱卷)的迎船面上,适里千水中无嫩的桥梁。
5.1.3 水中有墩的桥梁在设置了甲类主标志后,可同时设置乙类主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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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XXXXX-XXXX
5.2 附加标志
5.2.1 附加标志是对主标志作补充的标志。
5.2.2 附加标志包括通航净空高度标尺标志和警示桩标志:
a)通航净空高度标尺:附加于甲类主标志的一侧,用以显示通航孔的实际净空高度,适用于雷
要设置田类主标志,同时需要显示实家通航净空高度的桥诞,不得单独停,
b)警示桩:设置于通航孔内侧的承台面上,用以显示承台的界限;适用于承台宽于桥柱,且承
台面在常水位被淹没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