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出台《丽水市电动自行车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依据指引》,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执法工作,凝聚部门合力,提升执法质效。
全市域调研找症结。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深入调研全市10个县(市、区)基层电动自行车执法办案情况,针对相关执法部门联动机制运行不顺畅,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对其他行业领域的法律条款不清,导致线索移交不及时、违法行为处置不全面等问题,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收集、论证电动自行车有关法律条款,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形成权责匹配、权威规范的《指引》,为电动自行车各领域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全领域指引强联动。《指引》涵盖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道路交通、市场竞争、消防安全等五大领域的法则和罚则,明确了26项执法重点及对应行政执法监督主体,厘清了相关部门执法职责和事权边界,完善了“线索互通、信息共享、高效协同”的联合执法机制。一线执法人员可对照《指引》,快速查找各类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置条款,及时移送事权外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实现部门联动、精准处置,有效破解因“能力偏科”导致的执法办案难问题。
全覆盖宣贯提质效。《指引》出台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立即组织全市一线执法人员召开宣贯会,按照部门事权分类,逐条解读《指引》法律条款,点评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行为执法案例,帮助一线执法人员迅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把握执法重点,规范执法行为,让监督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指引》宣贯以来,全市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受案查处数量环比增长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