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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开展】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烟台业达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国家电力公司事故调查规定及安全工作规定(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部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

(三) 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者在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2.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影响劳动能力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等因素的总称。

3.两措:是指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4.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四不伤害:是指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保护(监督)他人不被伤害。

6.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由安质监督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分配到部门后,由主任、经理或部门安全员进行的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职工进入岗位前由班长进行的岗位安全教育。

7.建设工程“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8.安全工作“五同时”:是指集团公司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四) 职责

1.集团公司总经理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集团公司的部门行政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集团公司的部门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6.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辖部门(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集团公司人员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为原则,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及国家电力公司与本公司安全、技术、生产规章制度。

8.集团公司领导在安排工作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的职责,及时完成上级和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督促检查所辖部门、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9.集团公司安质监督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及上级安监部门)的领导和集团公司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归口负责监督集团公司、各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

10.集团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司经济责任制挂钩兑现。

(五) 风险分析

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易造成管理混乱,致使安全隐患排除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稳定性。

2.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由于贯彻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传达到基层职工,致使职工不能认清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能深入掌握上级安全精神,致使安全意识薄弱,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不力,不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 总经理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2.负责批转文件、会议安排、车辆管理、信息流转和协调公共关系等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协助参与筹备重要安全会议。

3.负责及时、准确地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呈阅集团公司领导,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保密制度。

4.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组织整改。

5.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车辆调配符合车辆管理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杜绝带“病”出车、司机违规驾驶等现象。

6.做好集团公司的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温工作,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7.负责集团公司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8.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二) 政工监察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2.负责在对党员干部、积极分子的评优和考察时,坚持把安全业绩视为重点条件,执行安全一票否决。

3.开展集团公司安全文化的研究,把安全发展战略作为集团公司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活动,充分发挥党、群、工、团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群众监督作用。

4.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设中,参与监督建设工程“三同时”原则落实工作。

5.组织建立健全工会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对集团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分会开展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活动,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采纳实施。

6.会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安排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女职工做健康检查,做好女职工的权益保护。

7.参与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和要求,参与“两措”计划的制订和监督实施。

8.参加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参与由于监督对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政策、规定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处理。督促主管部门对受到事故或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治疗,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工伤事故伤残人员的疗养康复和慰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9.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受理被处罚部门或有关责任人的申诉或复查申请。

10.会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紧急救护常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群体安全意识。

1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保卫制度,监督《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12.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集团公司财物安全。组织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

13.负责本部门有关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14.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三) 安质监督部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的长期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目标。

3.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文件、规定的贯彻执行。

4.监督集团各公司、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电力、热力安全常识、安全作业规程及电力、热力生产过程的教育培训。

5.监督检查集团各公司、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

6.负责各公司设备检修、技改质量和外协施工五项管理及入网验收的监督。

7. 监督检查集团各公司、部门劳保用品、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督促集团各公司、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现场的作业条件,做好防尘、防毒、防噪音及其它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治理工作。

8.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取证工作。

9.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认定实施监督,做好事故统计报表的监督审核。

10.负责集团公司消防监督、消防事故演练、反事故演练工作的监督实施。

11.负责集团公司工伤申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四) 企划人事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认真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政策及劳动人事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2.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审定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把安全发展纳入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机制,及时了解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配置。在人才的培养使用上,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组织安全生产能力作为重要标准,工作业绩、安全业绩同时考察。

5.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制订工作,参加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相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负责监督执行伤亡职工的工伤抚恤待遇政策的落实情况。

6.协助安质监督部对新入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对职工厂规厂纪、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规范和教育。

7.负责集团公司职工收入、绩效、考核、个人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8.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治理年度计划,督促环保计划的实施。

9.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五) 财务管理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2.按资金预算制度和审批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各公司“两措”计划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并负责监督其合理使用。

3.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安全奖励基金,确保安全生产成本费用和有关费用的列支渠道。

4.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大修、技改和其它专项生产设备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资金需求,配合西部热电和热力公司生产办确保资金按期到位,并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5.负责各公司安全生产、施工设备投保工作,保证事故恢复费用和防范措施费用的落实,做好保险范围内事故损失的申报和索赔工作。

6.在日常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因资金使用不当或挪用生产资金作非生产性支出、影响安全生产、威胁人身安全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7.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防盗安全措施,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经常开展财务安全教育。

8.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9.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六) 经营计划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2.编制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时要编制安全投入的内容。

3. 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能源监督时,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需上报安监部门或公司领导时要立刻上报。

4. 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节能监督时,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需上报安监部门或公司领导时要立刻上报。

5. 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内外计量监督时,发现违章要及时制止,需上报安监部门或公司领导时要立刻上报。

6.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组织好部门安全例会。

7.负责集团公司有关经营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8.负有查禁部门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

(七) 客户服务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为完成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任务提供服务保障。

2.在新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中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措施纳入项目计划,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在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措施。

4.严格控制新建住宅入网验收的质量,确保入网后供暖系统的安全。

5.组织部门安全大检查,做好部门所辖区域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6.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开好部门安全例会,安全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7.组织部门职工定期开展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8.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事故分析会,做好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负责本部门有关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10.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八) 物资供应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为完成集团公司和各公司安全生产任务及时提供物资保障。

2.负责对物资供应商(或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并按规定要求供货商(或外来施工单位)提供满足各项安全、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或施工工程)。

3.坚持设备选型“技术上先进、生产上安全、经济上合理”三者统一的原则,做好集团公司和各公司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的物资供应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严格物资入库验收手续,协调做好所购进设备、安全工器具三级验收和技术资料的回收上交工作,确保所供应的物资质量合格、材料齐全、数量充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集团公司和各公司内影响安全生产。

5.对于因影响安全生产急需、特需的材料,应做到及时采购和快速传送。

6.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组织好部门安全例会,参与由于购货质量不符合要求引发的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吸取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7.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事故分析会,做好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8.负责集团公司有关物资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9.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九) 燃料供应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为完成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任务及时提供燃料保障。

2.负责对煤炭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工作,按规定要求供货商提供满足各项安全、质量标准的合格煤炭。

3.组织采购符合集团公司锅炉燃烧标准的煤种,负责进厂煤炭采样、制样工作。

4.负责外存煤场煤炭的安全管理,做好部门所属装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解决公司煤炭转运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5.负责集团公司外购煤炭的计量安全管理,做好煤炭计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进厂煤炭的计量安全。

6.负责部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特种设备作业职工需持证上岗。

7.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8.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开好部门安全例会,抽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9.组织部门职工定期开展安全工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10.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事故分析会,做好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1.负责集团公司有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12.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 综合管理部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坚持“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原则,为完成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任务提供后勤食宿保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的规定,负责对粮、油、蔬菜及肉制品等供应商供货质量的审查。

3.组织部门安全大检查,做好部门所辖区域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活动计划,开好部门安全例会,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5.组织部门职工定期开展安全工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6.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事故分析会,做好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7.负责小型基建工程合同的编制,合同中要有详细的安全生产条款,以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

8.负责本部门有关档案等资料的管理和部门所属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9.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10.负责健全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机制,强化基建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完善安全施工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

(十一) 总经理办公室小车班

1.严格要求驾驶人员遵章守纪,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具备文明服务思想,遵守职业道德。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3.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性能。按时做好车辆的各公司保养、维修工作,按时参加安检和年度检验。

4.车辆行驶服从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检查。杜绝酒后开车、开“超速车”、开“带病车”等违规、违法行为。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对有关驾驶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6.定期召开安全活动例会,分析工作当中存在的隐患和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7.杜绝将公司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未经公司批准的人员使用。

8.随车灭火器要保证完好有效,若有缺陷及时维修或更换。

9.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

(十二) 燃料供应部煤管班

1.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定,结合班组的实际工作,制定班组安全生产措施。

2.根据作业场所的工作特点,做好行车和其他车辆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3.按照部门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消缺,杜绝车辆带病工作。

4.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5.定期召开安全活动例会,分析工作当中存在的隐患和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针对性地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6.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防护服装,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7.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

三、集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集团公司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集团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意见。

3.批准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4.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充实安全监督人员。定期听取安质监督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在事故性质认定上,支持安质监督部在职权范围内的正常工作。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按照上级机关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的要求,审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计划和重大措施,按集团公司控制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分级控制,确保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协调党群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7.审查“两措”计划,安排计划费用,并保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9.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参加或主持重大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加强公司节假日、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到位”。

11.及时听取安质监督部安全情况汇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和领导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12.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制度,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每月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不少于一次。

13.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等材料,对重要内容批示意见并落实责任。

14.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集团公司安全建设,杜绝“三违”现象。

15.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16.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二) 副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集团公司总经理领导下,是分管部门范围内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部门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并结合分管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3.督促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发挥党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引导和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4.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参与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参与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督促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5.宣传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的有关职业健康规定,建立健全工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体系,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群众监督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情况。

7.把安全生产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组织工会人员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处理意见有异议时,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

8.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安全生产绩效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绩效考核。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解决和消除职工的思想问题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因素,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行政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10.主持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督促检查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落实,做好相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职工队伍。

11.支持安质监督部履行职责,参与安质监督部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违纪行为提出党纪处理意见。

12.参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订、重大措施决策、“两措”计划审定、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立项审核等工作,并负责对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参与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三同时”工作。

13.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分管部门安全建设,杜绝“三违”现象。

14.每月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

15.深入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三)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是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属地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属地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并结合分管范围内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级控制指标,并监督、考核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4.审查分管范围内的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四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5.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作用,完善分管范围内安全监督措施,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6.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到部门或专人,有计划地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7.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主持召开分管范围内的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正确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所属各部门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8.审查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技术监督体系,负责修编和审批生产技术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9.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分管范围内的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召开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加强安全信息沟通。

10.严格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审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11.批准建立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体系,审查分管范围内的生产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预案的演练情况。

12.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建设,杜绝“三违”现象。

13.每月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

14.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四)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集团公司总经理领导下,是分管部门范围内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部门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事故通报,并结合分管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3.从资金筹措、财务管理方面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指标承包分解中把安全指标列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4.督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负责安全生产奖励和“两措”计划费用的落实,参加集团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技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提出安全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5.深入生产现场和所分管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所分管部门履行安全责任,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6.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有关要求,参加分管部门发生的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参加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保险和事故损失索赔工作。

8.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及时解决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分管部门安全建设,杜绝“三违”现象。

10.每月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

11.深入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五) 总经理助理(分管热力公司和集团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助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对其中有关执行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技术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落实,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级控制指标,并监督、考核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4.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分析会,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处理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建立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体系,组织编制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监督预案的演练情况。

6.负责组织编制分管工作范围内产前工作安排计划和调度方案,审批重大检修、技改项目等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抓好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批现场安全技术规程,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和完善。

8.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资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原则。

9.参与分管工作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负责落实防范改进措施,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10.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正确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部门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分析活动。

11.组织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等安全教育工作。

12.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设备隐患的治理工作,要组织落实到部门或专人,有计划地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13.经常深人生产现场检查指导生产技术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了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总结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4.每月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

15.深入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六) 副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副总经济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

3.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级控制指标,并监督、考核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4.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分析会,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处理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建立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体系,组织编制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监督预案的演练情况。

6.负责抓好热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批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和完善。

7.负责监督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建设工程“三同时”原则的落实情况。

8.参与分管工作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负责落实防范改进措施,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9.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正确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分析活动。

10.组织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等安全教育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组织落实到部门或专人,有计划地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12.经常深人生产现场检查指导生产技术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了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总结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3.每月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

14.深入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七) 总经理助理(分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和企划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助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

3.负责组织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监督、考核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4.监督分管部门做好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监督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并及时、准确地呈阅集团公司领导,监督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执行。

6.参加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并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确保活动的有效实施。

7.监督集团公司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温工作,监督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8. 深入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八) 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副总工程师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事故通报,对其中有关执行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技术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落实,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分级控制指标,并监督、考核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4.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分析会和定期安全生产碰头会,参加或组织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处理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建立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监督预案的演练情况。

6.负责编制分管工作范围内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审批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等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抓好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批现场安全技术规程,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和完善。

8.负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资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原则。

9.参与分管工作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负责落实防范改进措施,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10.参加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正确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分管工作范围内各部门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缺陷处理。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分析活动。

11.组织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生产岗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等安全教育工作。

12.定期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大设备隐患的治理工作,要组织落实到部门或专人,有计划地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13.经常深人生产现场检查指导生产技术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了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动态,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总结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14.每月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

15.深入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立即制止并处罚。

(九)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并以此为依据,协助制订切合集团公司实际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

3.及时将上级下达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交集团公司领导批阅,并按批示意见迅速传达至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4.负责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保密制度,借阅密级文件或档案时必须经由集团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5.参加集团公司总经理召开的有关会议并及时协助处理会议中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6.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协助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和决定。

7.将群众来信、来访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意见、建议,如实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研究解决。

8.加强小车班的机动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工作规程,确保交通安全。

9.经常反馈安全管理信息,提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与有关部门实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参与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1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12.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 政工监察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政工监察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政工监察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积极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活动,充分发挥党、群、工、团组织对安全生产的思想保证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4.参加职业安全卫生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解决出现的安全问题。

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工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紧急救护常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群体安全意识。

7.参入集团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工作。

8.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

9.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一) 安质监督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质监督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集团公司安全专职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质监督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各项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集团各公司、部门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负监督和检查责任。

3.组织和指导“三级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各公司、部门、班组安全员的作用。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

4.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和修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考试。监督各公司搞好职工的安全制度、规程学习、考试。监督、参与各公司的反事故演习。

6.监督各公司“两措”计划、检修技改计划的执行。

7.负责各公司设备检修、技改质量和外协施工五项管理及入网验收的监督。

8.负责各公司管网设备设施巡查的监督。

9.负责集团公司的消防监督,监督实施消防事故演练。

10.负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特种作业资格管理、特种设备检验及作业标准化的监督检查。

11.负责集团公司的工伤申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2.经常深入现场,对违章作业、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状况、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以及人员技术状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作业有权责令其停工。对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进行查处和考核。

13.负责监督各公司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监督各公司对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14.负责对集团各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考核,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建议,并监督安全奖正确使用。

15.组织对集团公司新职工、转岗职工以及实习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

16.监督劳动保护用品、设施等的发放和使用,监督安全工具、用具的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

(十二) 企划人事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划人事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划人事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并以此为依据,定期完善、修订切合集团公司实际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

3.参与制订集团公司的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集团公司劳动组织的管理,建立合理的安全生产机制。组织好后备人员培训,按照职工文化、技术水平和健康状况,根据上级规定配备各岗位工作人员,确保职工有能力胜任。合理进行劳动力的平衡调配,以利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集团公司新职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教育,通过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在培养、考察、提拔、聘任干部时,把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组织安全生产的能力作为一个重要标准,供领导参考决策。

6.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为中心,负责对班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7.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负责伤亡职工的工伤抚恤待遇工作。

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劳逸结合,会同集团公司各级安监部门做好安全奖的合理分配和发放。

9.组织完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参与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和要求,参加有争议的劳动仲裁。

10.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从运行方式、规程制度、运行技术管理、设备完好状况等方面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11.参入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

12.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协助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和决定。

13.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环境保护治理的年度规划并督促实施,开展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活动。

14.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三) 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财务管理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财务管理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各公司重大安全技改项目的审定,提出资金落实方案,为安全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4.负责各公司安全生产、施工设备的投保工作,保证事故恢复费用和防范措施费用的落实,做好保险范围内的事故损失的申报和索赔工作。

5.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防盗安全措施,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6.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做好财务安全教育工作。

7.负责加强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安全用车、消防安全管理。

(十四) 经营计划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营计划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计划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工业节能、计量的规定。

3.负责加强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安全用车、消防安全管理。

4.参入集团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

5.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五) 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客户服务中心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计量、供热稽查的规定。

3.负责加强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安全用车、消防安全管理。

4.参与外供热网的联合稽查工作,消除热网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确保热网热量的安全计量。

5.负责对热用户宣传安全用热常识,督使热用户安全用热。

6.参加集团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大检查的验收、评比。

7.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六) 物资供应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物资供应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物资供应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的规定。

3.做好对各公司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安全工器具的物资供应工作,保证生产需要。

4.对于影响安全生产的急需、特需材料,应做到及时采购和快速传送。

5.组织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从规程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6.参入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7.参加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

8.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七) 燃料供应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燃料供应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煤炭采购、运输、管理方面的规定。

3.负责制订集团公司煤炭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公司入厂煤炭的采样、制样管理工作。

4.负责采购符合公司锅炉燃烧标准的煤种,并保证煤场储有不少于13天的储煤量,保证生产需要。

5.负责集团公司外购煤炭的计量安全管理,抓好煤炭计量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进厂煤炭的计量安全。

6.负责外存煤场煤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部门职工做好所属装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严格煤炭入、出库手续,确保所供应的煤炭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8.组织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从规程制度、现场管理和设备完好状况等方面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9.负责定期对本部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特种设备职工要持证上岗。

10.参加集团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11.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并提出意见。

12.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八) 综合管理部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综合管理部经理是本部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严格控制采购食材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经常检查部门所辖区域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定期组织部门职工开展安全工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6.负责健全公司治安保卫制度,监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现场的警戒保护工作。

7.参加集团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8.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例会议,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全例会。

9.深入生产现场的同时,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处罚。

(十九) 总经理办公室小车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2.负责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杜绝“病”车外出,规范车辆的例行检查工作,防范交通事故。

4.协助现场救援、处理交通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对肇事者提出处罚意见。

5.安全出车,掌握驾驶员思想情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6.做好驾驶员档案、车辆档案、事故处理档案、教育培训档案等整理工作。

7.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报告。

(二十) 燃料供应部煤管班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煤管班班长是本班组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例会,坚持班前、班后会制度,负责班组工作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消除并报告。

4.做好入厂煤车的统一管理,合理调度卸煤车辆,发现隐患有权停止卸煤作业。

5.负责对职工开展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制度的教育。

6.对本班组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负责所辖煤管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9.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报告。

(二十一) 职能部室其他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按时参加有关的安全活动和会议。

3.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专业人员应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并研究解决的对策。

4.受领导指派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5.负有禁止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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