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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本地、本部门今年工作重点,并认真抓好落实。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4日

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贯彻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三大工作主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机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咬定目标任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继续下降;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四项相对指标持续下降。

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法制体制机制

(三)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启动《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围绕责任落实、分级管理和强化预防,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控制体系、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点评通报等方面制度。

(四)积极实施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党委和政府部署,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改革,理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专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监管执法与事故调查方面的职责关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市、县安监力量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积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属地监管能力建设。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下放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探索优化程序、并联审批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围绕淘汰落后产能、隐患治理、依法生产、规范执业、诚信经营,探索和建立完善小矿小厂事故退出、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和述职约谈点评、宣传教育与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围绕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难点问题,逐一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围绕非法违法行为及其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相关的行政审批、证照发放、电力供应和火工品管理等工作;围绕天然气长输管道与城市管网、交通干线交叉重叠的新课题,建立完善定期通报、重要事项协调、联合检查等相关机制。

三、坚持以责任落实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七)严格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有关规定,推动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完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直接监管责任。

(八)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中央驻赣、省属国有企业龙头带动作用,以“五查”为重点,量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三违”查处等具体措施,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

(九)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着力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

(十)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全面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深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十一)抓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突出1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区域,继续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整体推进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及爆破作业、地下矿山防火灾及防中毒窒息、尾矿库防泄漏溃坝等专项整治。

(十二)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突出83个化工园区区域,全面落实总局64号令和江西省化工50条禁令,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整治,积极开展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工作,深化石油库和输送管道专项整治,加大园区外化工企业搬迁和关闭力度。

(十三)抓好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突出5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县(区)区域,深入开展引火线、黑火药、礼花弹和一厂多户、生产企业空间布局、经营企业优化规范等专项治理。

(十四)抓好综合监管领域的专项治理。协同有关部门,联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电力、民爆器材、农业机械、防雷等其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十五)纵深推进“打非治违”。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把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假借技改整合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批先建及超期超范围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非法违法生产、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等行为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坚持以达标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十六)狠抓达标创建。继续在八大行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已达标企业,加强动态管理,促进企业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将达标创建情况纳入企业安全诚信考核重要依据。

(十七)强化督促检查。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制度,把“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制度化、常态化,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管理。

六、坚持以科技强安为基础,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十八)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全面深化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和安全型药料、湿法制引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协调推进其他高危行业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十九)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小煤矿机械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非煤矿山“五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和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加强隐患治理、风险评估、检测检验和动态监管等技术研究与运用,大力推进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二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继续推进执法监管装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总局执法装备标准,严格按照省局招标结果,确保专项资金不乱用、装备采购质量好。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

七、坚持以宣教培训为先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素质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六进”(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面提升全民职业安全健康防范意识。

(二十二)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平安江西建设,继续推进安全单位“六项创建”(安全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文化“三个主题载体创建”(主题公园、主题街区、主题宣教基地)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二十三)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和省安委会《实施意见》,继续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大力推动企业搞好全员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培训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改造项目,实现省、市两级共享共用。

(二十四)丰富安全文化宣传载体。办好《平安江西》杂志,联合《新法制报》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加强人民网江西频道等网络安全生产栏目建设。

八、坚持以提升应急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守好安全生产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十五)深化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充分认识应急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部分,积极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组织和重点企业延伸。

(二十六)深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抢险排水3个省级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十七)深化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做好省级应急平台的推广应用和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加强设区市应急平台建设的指导、示范、推广。

(二十八)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数据库;完善预警警示信息发布、反馈机制;指导督促基层企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强化应急培训,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九、坚持以落实规划目标为主线,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十九)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等治理,大力推动《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十)继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面向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章宣传,抓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三十一)继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突出抓好技术服务机构年度评估检查和资质延续工作,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三十二)继续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统计、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执法年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坚持以改进作风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三十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利用跟班学习、集中培训、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途径,提升专业监管能力。

(三十四)进一步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巩固和扩大省安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指导和推动市、县安监部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个能力”,共同树立起安监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十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纪政纪,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的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扎实推进绩效管理,不断提升机关效能,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等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14年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2014年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3.2014年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4.2014年江西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5.2014年江西省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6.2014年安全法制和安全文化重点工作安排

7.2014年江西省安全生产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

附件1:

2014年江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一、以遏制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强化工作举措,解决突出问题

1.组织开展外包工程、采掘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采掘施工企业事故频发势头;

2.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非煤矿山爆破作业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爆破作业管理混乱突出问题;

3.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坑探作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探矿、以采代探等行为,规范坑探作业;

4.规范安全中介行为,提升技术支撑质量和水平。

二、以整顿关闭及“打非治违法”为重点,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强力整治“小、散、乱、差”

1.全面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完成全年关闭213家整顿关闭任务,实现矿山总数减少30%以上的目标;

2.严格督促矿山企业按设计规范开采;

3.深化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坠罐跑车、残采安全专项整治;

4.深化露天矿山安全整治;

5.深化尾矿库危库、险库、病库治理,重点推进“三边库”、“头顶库”及中央资金支持的无主尾矿库治理项目;

6.会同能源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泄漏爆炸燃烧重大隐患治理行动。

三、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及“六加一”系统建设为抓手,落实制约措施,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50%的选矿厂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

2.制定标准化复审评分标准及办法,扎实开展标准化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标准化建设成果;

3.强力推动“六加一系统”建设,要求2014年底前所有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按规范建设到位。

四、以淘汰落后为重点,治理安全隐患,实现科技兴安

1.强力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依法限期强制淘汰落后设备设施;

2.积极推动尾矿库综合利用力度,推进首批5个尾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3.强力推动使用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小断面采掘、运输机械设备,引导鼓励采掘作业专业化。

五、以探索创新为动力,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探索建立事故退出或停产整改机制,以事故查处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探索建立尾矿库闭库治理保证金制度,提升尾矿库隐患治理保障能力;

3.探索建立非煤矿山产能结构调整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绿色崛起。

六、以“五化”建设试点为手段,树立示范工程,强化重点县安全监管

1.制定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分级标准,在10个重点县开展“五化”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树立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五化”建设典型;

2.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强化重点县安全监管;

3.适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七、以争做五好安监员为动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确保攻坚克难任务全面落实

1.强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严格安全培训教育考核;

2.提升专业培训质量,强化基层专业监管人才培养;

3.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的“红线”;

4.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附件2:

2014年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一、严把化工与危化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1.严把新、改、扩建项目准入关;

2.有序推动园区外老危化企业进园入区;

3.积极推进列入淘汰目录的小化工企业转产关闭;

4.严格按标准审查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确保八类场所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二、扎实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

1.部署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

2.危化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力争全部达标;

3.认真抓好国家总局《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的落实。

三、深入开展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

1.积极推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整治;

2.继续推进在役装置设计诊断工作;

3.进一步深化涉氨、涉氯和油气安全专项整治;

4.加大挂牌督办企业搬迁工作力度;

5.认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6.强化企业检维修和外包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四、强化执法实效,创新监管方式

1.积极推广“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方式,提高执法效果;

2.不断提高安监干部业务素质;

3.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执法。

附件3:

2014年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烟花爆竹事故防范工作。紧紧围绕抓“六个重点”(抓安全基础条件、抓企业安全管理、抓一线安全监管、抓隐患排查治理、抓打非治违、抓专项整治)强化事故防范工作。持续强化事故防范的高压态势和警醒警示的安全生产氛围。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落实企业负责人作业场所值班带班制度,认真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严格执行各工序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少、轻、勤”现场安全管理法、企业危险中转工序警示监管法、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法。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强机械安全、坑道防护、空间布局、安全管理四个规范。

2.加强县乡一线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明查暗访,省市安监分片联动督导把关三大平台,要切实加强督导督查督办工作。尤其要突出“五查”(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到位,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严格执法。要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管理。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跟踪督办。

二、抓烟花爆竹升级转型。要全方位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机械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

1.换证企业要重点抓许可条件达标。要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花炮字〔2013〕207号)文件和“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源头把关和设计把关,推动企业按安全生产条件改造提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不予许可,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2.提倡、鼓励、引导和推动更多的企业向本质安全优强企业即a类企业方向提升。a类企业要引导推动在“三个管理法”的规范到位、三个单元(成品总库、药料总库、办公楼)的规范设置和带药生产线提升“三化”(工房坑道化、屋顶玻钢化、墙体实心化)的规范提升等方面上水平。

3.进一步引导推进机械化和机械化本质安全。在机械安全方面,做到“三规范一加强”,即:机械制造规范,安装防护设施规范,操作规范,加强维修检修和售后服务。

4.切实推进标准化创建和二级标准化企业示范引领。在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的基础上择优推动李渡等一批企业向标准化二级企业创建,标准化二级企业作为示范企业要在基础条件、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形象品牌四要素上起引领作用。

5.着力协调推进规模化、科学化、集约化。要将扶优汰劣与市场优胜劣汰相结合,优化调整产业、产品和企业结构,突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进步,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地和产区的核心竞争力。要推动实施“提升、整顿、退出三个一批”,对优强企业予以扶持支持,推动优化组建一批企业集团;对基础条件差、安全无保障、整改又无望的企业予以淘汰退出。引导推动烟花爆竹产地科学发展,产区县(区)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全面提高本质安全、安全保障和安全发展层次和水平。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产品出入库登记制度、产品流向登记信息管理制度和台帐。一家企业至少配备一台电脑,进一步加强电子网络信息化建设。

三、抓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引火线、黑火药、礼花弹和一厂多户、生产企业空间布局、经营企业优化规范六个专项整治。要严格黑火药和引火线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产能平衡、科学规划;礼花弹生产企业要对照《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aq4121—2012)标准强化改造提升;落实新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65号令),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对65号令各项规定的检查督查,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注重把六个专项整治与新一轮行政许可和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产业转型、产品升级,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产品安全环保等级。

四、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1.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引火线无证非法生产、外省流入的非法生产、本省本地的无证非法生产等行为。尤其要坚决防范集中连片的非法生产行为(如引火线非法生产)死灰复燃,重点打击在农户家中进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加工。

2.强化对烟花爆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重点治理企业分包转包、发放下手工,冒牌生产以及生产超规格、超药量产品。严防“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附件4:

2014年江西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客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支持配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会同农业部门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效降低农机事故。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协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铁道、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重点检查治理。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

3.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持续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4.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协调配合交通海事、农业等部门开展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船舶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超载和非法渡运等非法违法行为。支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渔船作业人员持证率和渔船检验检测率,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目标考核。一方面,督促各地成立由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安办协调、部门负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权重,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

2.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地方法规标准。督促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分类分级、隐患自查自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技术标准。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中求进”的原则,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信息系统设计、部署模式、长效机制等关键工作。参考《隐患排查治理查报通用标准》,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不断健全、完善自查自报标准,逐步形成隐患自查自报标准体系。

3.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等进行简化,注重实用性,兼顾前瞻性,突出重点内容和关键信息。进一步扩展功能和连接范围,做到纵向与属地连通,横向与有关部门连通。同时,要加强对企业上报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的监管,对企业隐患的自查、上报、整改、销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核查重大隐患及超期未整改的隐患信息,进一步提高核查比例及企业上报信息的时效性,要求企业每月至少上报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增加上报信息的频次。

4.开展全覆盖的教育培训。坚持培训先行,对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安全监管人员、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使其了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义和要求,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督促企业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全覆盖培训,学习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熟悉检查内容,掌握检查方法。

三、继续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1.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点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水上运输企业体系审核和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标准化、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全面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实行政府推动、企业为主、部门支持、立足创新、分类指导。将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达到政府统一推进,各部门共同支持的局面。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公共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地方各级政府及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政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切实加强对评审机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严格控制评审质量,严禁乱收费,确保正常的评审秩序。要加强评审队伍的建设,建立专家库,培养评审人员,不断提升评审业务水平。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奖罚制,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更优厚的扶持和政策待遇,对未达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处罚,使奖罚更加分明,让企业自觉将“要我做”变“我要做”。

四、进一步严格事故查处,强化事故预防工作

1.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加强沟通协商,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实效,切实发挥挂牌督办制度的作用。

2.严肃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推动事故调查工作不断完善。

3.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分析事故的原因,加强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对2012年以来相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倾向性、规律性问题,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

附件5:

2014年江西省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推动《规划》有效落实

1.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3.重点抓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4.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并将此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范畴,加强考核。

5.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职业健康意识

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专题图片展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

2.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一是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指导市县安监局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举办县级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举办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培训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培训。

三、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安监总局50、51号令及其施行说明、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 8008—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 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13)等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规范检测、评价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2.对原由省卫生厅颁发资质证书、后换发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印制资质证书的14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年度评估检查和资质延续工作,淘汰不符合国家安监总局50号令和安监总安健〔2012〕88号文规定的资质认可条件的机构。

3.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优质检测、评价报告评选和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评价能力和水平。

4.帮助和指导市、县两级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网络。

5.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在现有71名专家基础上,再补充一定数量的职业卫生专家,完善省级职业卫生专家库。落实《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办法》,规范职业卫生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五项基础工作”

1.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一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二是加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申报工作,力争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的率先达标;三是建立申报工作通报与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

2.做好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和状况。积极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3.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总局51号令及其施行说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重点把好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4.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努力营造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发改、工信、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工作协调、互通信息、联合执法等方面,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联动工作机制,营造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6:

2014年安全法制和安全文化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和规范安全生产法制工作

1.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立法工作。包括《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案)》和《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2.建立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规范运行机制;建立规范案件审理机制;建立法规文件草拟和征求意见在本局内部运行协调反馈机制。

3.做好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汇编工作;组织编写事故案例,建立事故案例库。

4.加强法制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法制讲座。拟邀请全国安全生产法律专家来赣开展有关法律的专题讲座。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许可网上运行电子监察

优化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运行规范,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实行“六个统一”,建立“两个机制”,即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纸质流程和网上点击流程对应操作、统一强化形式(资料)审查、统一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统一规范许可资料、统一在办证大厅制证、建立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内部操作监控预警机制。

三、加强和优化安全生产“四个执法”(即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以行政执法评议制和执行执法计划为抓手,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优化”成效评议,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探索考评结果的运用新途径。结合新的形势变化制订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到位。

四、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按照《中共江西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开展“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活动的通知》(赣安监管党字〔2014〕6号)部署,积极开展“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活动的系列宣传活动。

2.抓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抓好全省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建设。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与新法制报合作办好《江西安全生产》专刊;巩固人民网江西频道《安全》专栏阵地,创新宣传报道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发挥今视网安全质量等频道对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的积极性。

4.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包括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制度、突发事故(事件)舆情处置制度,建立我省安全生产舆情应对处置引导工作体系,畅通省、市、县三级安监系统舆情报告渠道。

5.政务微博。继续发挥省局政务微博的宣传作用,提高省局政务微博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6.抓好五项安全生产重大课题研究落实工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如何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研究;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及推进实施研究;特定功能区内构建本质安全型校园、社区、工业区的对比研究及联动路径选择;我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架构模式研究;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与长效机制研究。

7.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12〕37号)明确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步骤等,创新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

五、加强和深化安全文化建设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六项创建(安全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乡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主题三个载体建设(主题公园、主题街区、主题宣教基地)活动;组织创新安全文化产品,进一步丰富我省安全文化产品库。

六、加强和统筹平安创建工作

以综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统筹加强平安建设。在做好省局自身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安监系统特别是市县(区)平安建设指导力度,加大对省局帮扶县——弋阳县和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街道办何坊北社区的平安建设的支持力度。

附件7:

2014年江西省安全生产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工作

1.完善我省2014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体系,科学分解下达控制指标;

2.将点评工作制度化,实施“月统计、季点评、季通报、年考核”工作;

3.提高事故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厉查处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行为。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

1.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进行跟踪推进;

2.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好2014年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

三、继续做好市县级安监部门监管装备配备的实施工作

1.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

2.督促和跟踪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采购到位;

3.对各地监管装备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装备采购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监管

1.深化安全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活动;

2.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1.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2.协调相关部门,在安全科技项目立项、科研经费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六、做好国家安监总局对口支援大余县的联络工作。

作者:未知 点击:61次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标签: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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