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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年未参加企业年检,并且已经被发通知,去办理注销时需要补办过去2年的年检手续并要接受处罚,金额按照当地工商机关的处罚标准,全国各地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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