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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6日,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中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局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协调组、县区推进组、材料保障组、督查督办组等4个工作专班。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坚持立起标杆、放出样子,亲自谋划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挂帅19个具体问题整改,亲自牵头拟定多项具体整改措施,亲自动员部署和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各党委成员、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带领分管部门、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二)突出重点,示范引领。局党委及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整改工作开展后,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办解决巡察整改有关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聚焦项目争取、工程建设、执法服务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持续加大统筹调度,通过集中发力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弱项。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责任、问题、目标、结果“四个”导向,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具备条件、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受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安排,寻求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仅在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方面取得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效果,更有力推动了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共出台完善各类相关制度、规定、方案、办法等48项,有力促进巡察整改效果最大化。截至目前,反馈的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0个;制定的113项措施已落实103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策应交通强省建设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安徽沟通对接,预留宁宿铁路通道。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分别赴安徽省发改委、国铁集团、中铁四院进行沟通,争取安徽省在明光西站建设合宿铁路与宁滁蚌城际铁路对接的联络线,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二是加强对上争取,更多项目列入规划。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别赴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划院、国铁集团,省交通运输厅、津保公司,对接宁宿铁路通道建设、盐洛高速北延、连宿蚌铁路、宿迁运输机场等交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目前,宁宿铁路、连宿蚌铁路、盐洛高速北延、宿迁运输机场等重大项目已纳入《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是加强规划对接,推进地方机场研究。经过积极争取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23年全省民航工作要点》,提出“支持对南京马鞍机场军民合用、苏州机场和宿迁机场等重大储备项目深化前期研究。”

2. 关于“对中心城区交通规划和建设研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提请市政府印发《宿迁市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宿政发〔2023〕4号),下达《2023年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宿交重点办〔2023〕2号),明确中心城区北京路、迎宾大道、张家港大道等一批快速路项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统筹谋划中心城区快速路网建设体系。二是在建交通工程项目建设超序时进度。目前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已于2023年1月3日通车;迎宾大道快速化二期工程已于6月5日建成通车。三是规划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张家港大道已完成可研、初步设计等批复;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列为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前期研究项目,已确定工可及勘察设计研究单位,正在开展相关可研工作。项目建成后,我市将形成迎宾大道-北京路-张家港大道-宿支路的快速路环线。

3.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农村公路安全工作调查调研。自3月7日开始,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局农路处、安全处、公路中心、运输服务中心、执法支队、市邮管局市场处等部门负责人,围绕全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管养运一体化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现状以及安全设施的管护责任落实等,开展专题工作调研,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奠定基础。二是压紧压实农村公路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出台《宿迁市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和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制定《宿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督导考评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宿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考核办法》和《宿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和资金保障。4月23日至28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实效。三是加快全市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进度。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宿农路办发〔2023〕3号),安排11000万元实施农路安防工程2795公里。四是凝聚农村公路安全工作合力。主动与市安监、公安等农村公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对接协调,与公安交警部门召开农村公路安全工作座谈会,针对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分析事故原因,加强农村公路安全治理工作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立足隐患整改、科技赋能、多元共治,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公路安全风险,全力压减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比例。5月11日,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今年以来全市农村地区发生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总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8.5%、13.6%。

4. 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时序统筹不到位,协调不够,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县区工程项目建设目标考核。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3年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宿交重点办〔2023〕2号),明确沭阳县交通运输局为淮河大道南延工程的责任主体。市交通运输局已将该项目纳入与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签订的《2023年重点项目责任书》当中,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淮河大道南延已于今年年初开工建设,目前正有序推进。二是加大潍宿铁路对上争取力度。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分别赴省交通运输厅、国铁集团、津保公司对接潍宿铁路,争取潍宿铁路尽早开工建设。经争取,潍宿铁路已列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2025年全省交通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三年滚动计划》(苏政办发〔2023〕12号)中进行实施;2023年6月24日,潍宿铁路工可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加大合宿铁路沟通协调力度。经过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相关单位积极争取协调,安徽段用地预审已于6月19日获自然资源部批复,至此,合宿铁路全线用地预审获得批复,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5. 关于“有的跨区域项目进度不一,建设时间过长,影响路网整体功能发挥”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编排建设计划。2023年1月5日,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2023年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宿交重点办〔2023〕2号),明确各个省道建设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347省道已于2023年1月3日建成通车。268省道二期宿豫段、泗洪段、宿城段均建成通车,洋河段于6月25日交工验收;三期为宿城段,责任主体为宿城区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于5月初发布epc招标公告。267省道泗阳段正有序推进工程建设;沭阳段项目责任主体为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目前已完成工可报告编制。三是强化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分工协作力度。对于铁路、高速公路、干线航道、国省道、快速路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交通重点项目,已印发《宿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有关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宿交委〔2023〕33号),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前期工作责任主体,形成统分结合、协调有力的格局。

6. 关于“港口、航道、铁路专用线等配套项目实施进度推动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国望高科码头建设方面。会同泗阳县交通运输局上门服务,了解企业需求,协调县有关部门和街道帮助企业解决临时用地。2月份启动码头港池水下土方疏浚,3月份已全面完成疏浚工作。国望高科码头已于4月27日通过交工验收,可以申请投入运营。二是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进度方面。会同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进驻施工现场,积极推动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杆管线迁改,对接宿城区、洋河新区推进房屋拆迁工作。目前,全线桩基已完成74%,承台完成70%,路基土方完成85%,t梁预制已完成50%;总体形象进度达到计划目标。三是徐洪河航道前期研究方面。省交通运输厅已与我市签订“共建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暨‘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将徐宝线宿迁段工程纳入其中;为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工作,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4月赴交通运输部进行汇报,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工程前期研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7. 关于“公铁联运、铁水联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尚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线路长度6.28公里。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今年年底将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与港口外贸航线、周边公路、水运形成多式联运枢纽,为全市带来成本低、运能大、全天候、绿色环保的铁路运输服务。二是规划铁路、航道等联运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打造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目标,加强铁路、航道等交通重大项目系统谋划和推进,其中铁路项目4个(潍宿、合宿、淮新、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航道项目1个(宿连航道)。三是港口码头设施能力提升显著。运河宿迁港集装箱2022年已突破17万标箱。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市适时推进港口扩容工程。宿迁港中心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2021年开工建设,工程采用顺岸挖入式布置形式建设11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集装箱泊位3个。设计通过能力397万吨/年,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16.8万标箱/年。2022年底已完工,2023年3月投入运营。四是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大力扶持集装箱发展,出台《宿迁市扶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发展实施方案》,并给予政策扶持。

8. 关于“物流园区、货运枢纽体系集约化水平较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截至目前,我市发放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共计17张。二是按计划开展物流园区建设,江苏通湖物流园二期项目扩建增加6栋仓储用房,建设面积14.7万平方米,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

9. 关于“执法联动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执法联动检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出台执法联动工作机制3项,督促各执法大队加强执法联动落实,4月28日,联合沭阳县执法大队、宿豫区执法大队开展客运市场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4人,执法车辆13台,检查车辆23台,查获涉嫌非法网约车1台。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运输服务中心召开联席座谈会,共同制定出台《宿迁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问题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安全监管问题形势,会商相关工作落实。会议明确各执法大队要及时查处其他部门移交的涉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违法行为,入企和联合路检路查发现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函告运输服务中心,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接收驾校涉嫌未按规定大纲进行理论知识教学线索7起,立案查处7起;接收船舶使用过期的国籍证书8起,查处8起。三是强化系统派单落实管理。执法系统派单落实常态化开展,严格落实执法事项生成、派单、办理和处置反馈一体化机制,确保系统派单执法任务及时有效办理。今年以来,系统向支队相关大队和各县区大队派单92单,办结92单,完成率100%。

10. 关于“审管衔接不畅”的问题整改。

一是修订《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审管衔接实施办法》。2023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调研并结合基层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对《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审管衔接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的“双回路、双通道”,通过信息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构建“全程闭环、无缝衔接”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二是强化“线上+线下”审管衔接。线上方面,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汇集运政在线、守护1.0系统、江苏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等由省交通运输厅主导开发的业务系统中的部分信用信息,并与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成数据对接。目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高频数据已实现实时上传。线下方面,自5月起,局行政审批处每周向支队抄送行政许可信息。三是强化审批和监管信息应用。出台《2023年度信用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审批和监管信息应用。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通过官网公示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工作指引(第一批)》,为加强行业监管闭环管理提供指导。

11. 关于“联合执法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高速交通执法支队、交警支队共同制定《非法营运整治常态化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一路三方”,分别在2023年“春节”“清明”“五一”节前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天网集中日专项整治行动,共联合出动执法人员504人,出动执法车辆160辆(次),检查过往车辆730辆,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2辆、超限超载车辆39辆。二是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开展旅游包车百日整治活动,3月16日至17日,联合公安、文旅部门开展旅游包车执法检查,通过共享信息、共同研判、共同检查等方式对市区四家旅游企业的客车进行检查,共检查旅游包车8台,班车1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起。3月27日,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4月20日,组织开展市区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检查旅游包车企业4家。三是牵头做好全市治超组织协调等工作。加强法规制度宣传,市治超办认真筹划《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集中学习宣贯活动,制定具体宣贯方案,一季度全市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组织现场咨询活动11场,进源头企业宣传64家,组织专题学习培训39场。加强治超源头管控,市治超办部署我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排查工作,按照“应列尽列”的要求,依法确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今年动态开展交通、公安联合路面集中执法“天网行动”22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0辆,其中“百吨王”车辆36辆。四是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出台客运、货运、水上联合执法工作机制4项。水上方面,出台《苏北运河宿迁段交通运输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以“信息联通、执法联动、问题联处、流域联防、资源联合”为工作路径,探索联合执法新模式;针对宿迁籍“船证不符”船舶,制定联合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运输服务中心、宿迁航务中心等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路上方面,与高速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制定印发《关于印发非法营运整治常态化联合执法实时方案的通知》,通过建立非法营运常态化整治长效机制,推动辖区高速公路和地方道路非法营运整治制度化、规范化;与公安交警支队、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制定《加强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智能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压紧压实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治理工作责任,推动非法违规运营治理由线下巡查方式向线上精准化查控转变。制定出台《宿迁市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优势互补,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与公安交警协作,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的源头监管。

12. 关于“对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四基四化”建设。制定《宿迁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标准(试行)》《宿迁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基层执法单位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宿迁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宿迁“数字交通”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二是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全面提升执法作风提优,制定印发《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范围、时间、各阶段任务,成立局主要领导任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任负责人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督导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召开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下发《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活动开展以来,通过来信来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等渠道,共排查线索清单17条,已销号问题7个,纪律处分1人。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类型化研究。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安排公职律师、执法骨干开展“非法营运”“公路治超”等行政执法类型化研究,已向基层执法单位提出关于“顺风车和网约车的差别”“客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认定”“加强公路治超规范化管理”等3个执法建议。从道路运输、公路执法高频事项中选取制作行政执法卷宗范本40个,为基层执法部门提供执法指引。四是修订《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针对基层法制审核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完成《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的修订,明确审核的具体内容,重点围绕执法主体权限、违法主体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依法开展审核工作。使其更具操作性、实用性、指导性,督促县区从审核主体、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及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等方面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五是建设专业化的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出台《宿迁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审核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印发《关于明确法制审核人员名单的通知》,组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吸纳执法人员、公职律师共计23人,其中执法骨干16人、公职律师7人。六是强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报告制度。出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报告制度》,依托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重大执法案件的监督,对于处罚畸轻畸重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及时发现监督线索。2023年以来,通过“江苏省行政执法业务运行管理”系统,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件。

13. 关于“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自由裁量权问题专项监督检查。2023年3月21日至28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活动,共随机抽查执法卷宗50本,未发现存在重责轻罚和轻责重罚情况,对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4个方面12类问题,逐一反馈、限期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开展自由裁量权应用专题培训。3月25日,针对基层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运用、文书制作等重点问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邀请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领导就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局领导、各县(区)交通局分管负责同志、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负责同志、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业务骨干等共210余人参加培训。期间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学习《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宿迁市交通运输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文件,明确统一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对交通运输领域常见执法案卷的案卷制作、重点流程、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详细讲解交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执法业务骨干的法治意识。三是强化违规违纪警示教育。为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规使用自由裁量权,4月14日,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公职律师赴宿城区法院骆马湖法治基地第三法庭参加庭审观摩,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14. 关于“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宿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证持有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2023年4月,自查清理4名人员执法证件。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3月20日至27日,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开展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考、执法大比武等形式开展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执法建议书,对不合法的行政执法决定予以撤销。今年以来,就“非法营运的界定”“顺风车与网约车的区别”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基层执法指引,提升执法规范化。三是加强日常学法力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积极通过“法治教育网”开展线上学习,全部完成60学时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完善“宿迁交通”微信学法小程序题库及部分功能,充实题库3000余题,4月26日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线上执法考试并下发学法考法通报,全市共596名执法人员完成注册,总计完成日常答题83813题,学习时长18474分钟。

15. 关于“对驾培行业指导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教练员“吃拿卡要”集中整治行动。印发《宿迁市2023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3月16日召开全市驾培行业服务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开展教练员“吃拿卡要”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车管所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告知书》中载明学员权利及投诉举报方式,通过在驾校招生处公布、车管所科目一考试现场发放等方式,累计发放《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告知书》2万余份。对4起教练员投诉进行核查处理。二是开展学时造假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次,将规范使用培训计时系统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建立与公安部门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的源头监管协同共治机制,及时查处市车管所移交案件线索,目前查实驾校涉嫌伪造培训学时案件7起,均责令限期改正,查处涉事驾培机构1家、教练员6人。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排定驾培机构执法检查计划,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完成20家驾培机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1起,责令整改事项3起。四是加强驾培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管。现场复核14家教练场地不足的驾校、15家教练员与教练车配比未达标的驾校整改情况,出具问题清单4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2家机构采取停训措施,通过整改提升驾校服务质量。五是制定出台《宿迁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多等事项重点关注,建立信用考核与执法检查机制,信用评分每年汇总公布1次,对年内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驾培机构同步进行信用考核记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驾培机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目前已有9家驾培机构被信用记分。六是制定出台《宿迁市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市驾培协会出台《宿迁市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教练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开展教学培训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全市机动车教练员实施“黄牌警告、红牌警告、黑名单”统一管理,教练员违规违纪行为除按规定立案查处外,市(县)驾培协会对违规违纪教练员可并处停训,相关信息同时录入驾培监管平台。目前已有1名教练员“吃拿卡要”被立案查处,同时被处以“黄牌警告”停训三个月的措施。通过强有力的举措,自5月份以来,教练员涉“吃拿卡要”投诉明显减少,有力维护了行业秩序。七是创新培训机制建设。调研驾培经营主体整合先进模式,出台全市驾培行业经营主体整合试行方案,出台《宿迁市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引导驾培行业规范化、规模化、市场化经营,并召开推进驾培行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宣贯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意见和协会整合方案,听取各县区驾培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以及驾培机构代表意见,7月底前各县区出台整合方案,有序推进全市驾培经营主体整合工作。推进培训费“先培后付”实施,3月8日召开宿迁市驾培行业“先培后付”工作座谈会,出台“先培后付”资金监管方案,平台系统正在研发,近期投入使用。

16. 关于“网约车管理‘合规化’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章立制。市政府已出台《宿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促进网约车管理“合规化”,网约车平台现已全部落地县区,为后续推进合规化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上下联动。2023年2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召开网络预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座谈会,会议要求市区、泗阳、沭阳及泗洪县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积极为落地平台提供优质服务。3月9日,市运输服务中心召开市区网约车平台推进合规化座谈会,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目前市区及三县均按照《管理办法》稳步有序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三是加强指导。市运输服务中心多次到沭阳县、泗洪县进行指导。两县平台从无到有,合规化正逐步有序推进中。四是联合执法。市交通运输局已出台《全市道路客运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与高速交通执法大队和高速公安交警大队建立联合执法和协同机制,成立大队电子数据人工研判工作专班,通过守护1.0系统、运政在线系统、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等平台对非法网约车进行检查。

17. 关于“汽修行业监管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放心消费·诚信维修”活动。3月15日,开展了“放心消费·诚信维修”活动,组织市区一二类维修企业到宿迁天泓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参观学习,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让消费者放心修车,参加活动的维修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车主提供诚信透明、经济优质、周到满意的汽车维修服务。二是开展未按规定备案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印发《宿迁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未按规定备案执法检查,查处5家未依规备案维修的经营者,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查处三类维修业户未备案行为,督促业户规范诚信经营,扩大了维修市场整治影响力,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有50家维修业户通过备案登记。三是开展维修价格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宿迁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全市交通执法部门针对未公布维修价格和工时单价行为,检查了104家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求立即整改22件,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均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开展“虚假维修”专项整治。在对维修经营者进行检查时,同步核实有无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等相关问题,查实问题5起,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五是开展维修档案专项治理行动。针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或者未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等行为,印发《全市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归集上传情况通报》,对通报中的15家一二类维修企业、28家三类维修业户进行督促复核,目前已全部完成上传工作。六是完善投诉处理监督机制。督促汽车维修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车主投诉维权,印发《宿迁市机动车维修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优化维修投诉处理流程,切实保障车主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处置4起维修质量投诉,车主均表示满意。

18. 关于“工程施工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统筹谋划,印发督查通知。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督查时间,督查内容,督查方式,作为指导县区工作的重要抓手。二是加强政策宣贯,召开培训会议。2023年3月23日,结合《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邀请了省交通运输厅领导,条例编制单位负责人进行授课,对政策详细解读。各县区(功能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局机关有关处室质量安全负责人、业务骨干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三是强化指导带动,工作重心下移。2023年2月16日以来,积极联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督促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项目参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省市优质工程创建,截至目前已有8个项目通过市级品质工程创建方案审查,市级优质工程也在积极推进当中。此外,3月9日召开了全市建管工作推进会,邀请全市各相关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对于年度建管工作如何开展作出了部署。四是开展督查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年度督查计划,3月份对宿连高速、盐洛高速履约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约谈了宿连航道水利三标、航道四标施工企业,4月份对9个在建项目开展综合督查,将112个问题以通报形式下发。五是重视品质工程创建,提升省级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数量。积极谋划推进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在2023年3月9日召开了全市交通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组织了宿连高速、宿连航道、北京路快速化改造、迎宾大道二期等4个项目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对2022年度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品质工程省级考核评价工作,在2023年3月6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省级评价结果的通告》中,我市4个项目评选为公路水运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占全省31个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的12.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7%,居全省十三个市第一名。六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对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的问题,责成项目实施主体泗阳县交通运输局迅速对项目建设单位泗阳嘉禧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就相关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对于通报的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等问题,按照相关规范对照整改到位。

19. 关于“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印发《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两次召开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会议,协同应急等部门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落实。二是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55处,预防和减少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落实常态化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订并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公路安全问题隐患46处,经督促已全部完成整改。对16处前期问题隐患整改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公路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20. 关于“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管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双向联动,增强安全生产政企合力。强化市场培育,以“搭平台、促交流、抓引领、强示范、固成效”为框架,形成《2023-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组织全市32家“两客一危”企业召开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会议,针对性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强化专项督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针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企业进行安全督查。二是坚持执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对第一季度道路客货运输高风险隐患企业、游船企业等开展集中约谈,深入企业开展安全宣教和“典型事故案例进企业”警示活动,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全市“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针对检查发现的车辆主防设备存在的“监控摄像头角度偏差”“adas损坏”等126起技术故障,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2至5月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使用情况作为重点监测预警信息进行通报,累计对82家企业督促加强整改。三是持续夯实基础,推进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通知》,着力推动优化工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围绕养护管理、安全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深入督查,并印发《关于2023年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目前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66.268公里,在建30.32公里;危桥改造项目完工10座,在建13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实施495公里,各项工程进度均达到或超过同期年度工作计划。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效能。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签署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联合检查、通报、约谈、重点治理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制定了宿迁市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协同共治工作机制。联合市安委办、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开展春季旅游包车安全隐患专项联合督查,确保全市旅游包车企业检查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协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普通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座谈会,强化全市普通公路交通安全管理。1至5月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率0.03%,远低于0.3%省控指标。

21. 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结合工作实际,对《宿迁市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各参建方扬尘污染防治职责;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相继印发了《宿迁市港口码头粉尘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全市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控水平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压紧压实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强化现场监管。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全市港口码头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扬尘管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对在建重点交通工程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按照“立查立改”原则,对需进一步提升的具体点位进行了交办整改。2023年1至5月份,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生态环境月度高质量考核中位居市级机关前列。

22. 关于“2022年以来12345平台受理各类咨询投诉民生类投诉占比较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对项目选址进行可行性研究,对京杭运河沿线船舶修造厂进行实地调研、踏勘。目前市港航中心已赴宿豫区交通运输局、宿连航道沿线以及陆运河船闸区域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和掌握市内河船舶制造产业的现状,为后续新能源船舶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提供问题导向。二是根据候选的项目地点进行选址对比和信息收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计划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研究,做好项目选址及建设功能策划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动项目选址及立项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建设早实施、早达效,尽快解决京杭运河宿迁段船舶修船难、加油难问题。

23. 关于“客运运营不规范现象时常发生,群众投诉不断”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全市道路客运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加强公安、文旅以及县区执法部门协作,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客车站外私自带客、中途绕行、随意停车甚至取消车次等行为。截至目前,在高速公路主线站出口联合开展“天网”行动4次,查获违法违规车辆12辆。二是强化信息化动态监管。出台文件《关于印发违法线索电子巡查“人工研判”工作制度的通知》,对违法线索电子巡查“人工研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电子数据人工研判工作专班,负责数据研判工作。利用支队现有的守护1.0、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运政在线等系统,进行数据研判,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工作专班通过各执法系统分析研判数据220条,通过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研判车辆109台次。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执法巡查。组织执法人员每天对车站、医院、景区等巡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每周五组织大队集中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9次,检查各类客运车辆716辆,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0件。四是强化重点企业监管。4月24日至28日对市区四家“两客”企业、四家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一家汽车租赁企业开展“邀约式”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中,通过与企业座谈,了解到目前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支队积极帮办企业落实整改,安排执法人员参加企业的月度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市区“两客”企业车辆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整治检查。

24. 关于“窗口政务服务总体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窗口管理。制定《窗口政务服务制度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落实周例会和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上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业务学习。二是设立政务服务分中心。经与行政审批局沟通,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在考试鉴定中心设“苏服办”交通服务点。三是规范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印发《宿迁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制度》,提高全市各级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第一季度全市交通窗口政务服务好评率100%。四是争创“红旗窗口”。重新派驻窗口首席代表,调整窗口工作人员2名,加强窗口日常规范化管理,2023年1至4月份政务中心考核,交通窗口获得二等奖。

25. 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部分权力下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到能放尽放。按照“有需就放、能接就放、能放尽放、依法下放”的原则,积极开展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两个审批事项的赋权工作,下发《关于报送赋权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功能区交通运输部门报送赋权的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开展情况,对于确有实际困难无法进行承接工作的,在4月底前以各功能区管委员名义发函至市交通运输局。目前,经开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因无市场需求(经查各功能区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年办件量仅60多件),且交通运输部门无专门人员承接赋权事项,已致函我局建议由市级部门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按照“有需就放、能接就放”的原则,我局继续办理3个功能区的赋权审批事项,洋河新区致函我局正常办理相关事项。同时,建立便民服务点,在市经开区宿迁市顺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货车司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交通便民服务点,为道路货运驾驶员提供货运道路运输证核发、车辆过户、检测年审等一站式政务服务。二是落实取消许可政策。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全省“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苏交审批〔2023〕3号),第1项第1条已明确推动取消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和交通物流经营许可事项。市交通运输局已安排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取消许可政策,加强行政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已完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和交通物流经营许可等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编制,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6. 关于“‘一件事’改革未完全落地”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能进必进”的要求。3月24日,联合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出台了《宿迁市交通运输企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宿交发〔2023〕56号)、《宿迁市网约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宿交发〔2023〕57号),实现了企业和群众从市政务服务网申请“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目前,384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出件已全部进驻,其中的172个被列为即办件,实现“一门、一次”办理。二是制定市级行政审批工作规范。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将384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即根据安全风险、难易程度,将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一般承诺件(需要现场核查或者符合性技术审查事项)、特殊承诺件(如“两客一危”及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审批),其中即办件实现“窗口办、一次办、线上办”。一般承诺件、特殊承诺件因业务复杂、技术难度高,窗口无法独立完成,明确“受审分离”机制,窗口负责受理、出件,其他业务部门负责资料审查、现场勘验、事项核准等实体审查工作,实现全链条无障碍办理。三是推动车辆“三检合一”优惠政策实现全覆盖。组织综检专家前往沭阳,对5家检测站综检联网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验收,经过验收,最终沭阳蓝天检测站、沭阳恒宇检测站、沭东检测站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验收,符合综检联网要求。目前,沭阳蓝天检测站已经联网成功,开展“三检合一”业务,沭阳恒宇检测站、沭东检测站正在联网中,待联网成功,即可开展“三检合一”业务,车辆“三检合一”优惠政策已实现全覆盖。

27. 关于“城乡物流配送网格化较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打通城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解决快递物流县乡村三级体系不完善,“网货下乡到村”和“农产品由村进城”的“双向物流”不畅等突出问题,2021年以来,宿迁市通过农村“客运+物流+邮政+电商”融合方式,实现村组物流全覆盖,解决了农村快递规模小、区域分散导致的配送成本高等难题,有效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积极推进城乡物流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县级物流配送服务站点10个,乡镇级物流配送服务站点69个,村级物流配送服务站点1071个。二是优化镇村公交运营线路。根据村庄布局及居住人流特点适时调整优化镇村公交运营线路,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方便农村百姓出行取件,保障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村居邮件投送率100%。三是优化邮递配送方式。依托乡镇客运站建立的交邮驿站,形成分片、定班、按时、统一配送的运营模式,彻底解决农村物流快递运输“到镇不到村”状况,加快推进农村客货运输“零距离、门到门”终端服务一体化。四是优化电商网络覆盖。积极与中通、申通、圆通、韵达、顺丰、京东等物流快递企业对接,建立完善的电商投递网络。近两年,泗阳县和泗洪县还先后创建成为省级农村物流达标县。全市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已创建完成,县乡村农村物流服务点覆盖率已达到100%,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已打通。

28. 关于“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公交运行效率。组织公交企业对现有公交行车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在保证高峰期运行班次基础上,调整平峰期班次间隔,减少空驶率,平均每天减少班次118班。二是公交线网优化提升。会同市公交公司多次现场勘察,优化方案,并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形成第一批公交线网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4月24日向社会征求意见,5月8日发布公告,5月10日已执行到位20条。5月2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本年度第二批公交线网优化方案汇报,同意在11月底前执行到位,届时年内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达40条以上。三是加强大学城等重点地区公交保障。针对大学城周边公交车辆班次少,周末出行集中等问题,已对大学城周边在周末实施公交加密保障方案,对途经大学城的101路、102路、103路、游1路通过周五、周六高峰时段加密的方式,平均每周加密8个班次,缩短乘车时间,节假日另开通直通高铁站和客运站的定点班线,充分满足学生出行需求。

29. 关于“公交客乘率低,经营效益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公共交通资源整合。2023年3月完成原公交二公司与市公交公司公交线路、车辆、管理人员的整合,实行一套班子集中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考核奖惩,对原公交二公司人员开展一次竞争上岗,对原公交二公司99辆老旧公交车进行报废更新,提升规模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交运行效率。二是推动公共交通降本增效。会同市财政局研究调整公交成本规制和公交亏损补贴方式。

30. 关于“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较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调研和方案编制。目前已完成市区及各县城乡公交票制票价和优惠政策的调研工作,完成《宿迁市市区城乡公交票价改革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推进方案落地实施。已将具体方案上报至市政府,并于5月上旬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推动“一票制+换乘优惠”方案实施。

31. 关于“数据归集整合还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推进数据中台建设。目前,在政务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已接入数据206项,记录达10亿多条,满足了当前业务需要;同时对已接入的数据进行了治理、融合和共享应用工作,后期将持续开展对数据中台的优化升级工作。二是做好数据运用工作。所有治理数据均运用到工作中,每月生成监测报告,今年以来,执法部门通过分析“两客一危”主动监测、联网联控、运证在线等系统数据,研判发布了6批近百条预警数据,为精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推进县区数据建设。结合县区现代交通运输指挥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县区数据建设,目前,县区与市级使用统一的执法、路网调度、驾培、出租(网约)等平台,所有数据实现融合共享。另外,各县区交通执法大队通过执法系统开展的执法工作,数据已全量接入省平台。

32. 关于“系统集成运用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传感设备在交通重点领域的覆盖率。通过补盲,传感设备在维修、驾培、重点工程试验检测、车站、运河沿线、“两客一危”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国省道沿线等交通重点领域均达到100%布设。二是推进系统集成运用。针对已经建成的交通重点领域传感器,切实做好数据接入和数据整理工作,加快所有数据应接尽接、发挥作用。其中,维修、驾培、车站、运河沿线、“两客一危”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国省道沿线等相关数据已接入交通相关平台,正在开展重点工程智慧工地试验检测数据接入工作。

33. 关于“平台使用率还不高,执法装备上线率比较低,信息化执法融合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交通运输全量数据接入。平台数据接入方面。已接入视频2341路,实现了重点区域监测覆盖率达100%。平台数据运用方面。目前,在“宿迁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市交通运输局搭建了6大类26个信息系统。其中,应急指挥调度类、运行监测类、综合执法指挥调度类、综合执法运行监测类等综合类信息系统已经全面使用,与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全面融合,并全部运用到应急事件处置、交通运行监测、执法指挥调度、执法运行监测等日常业务工作中。二是做好执法装备配备工作。已将执法装备账号发放至各执法大队,发放手持执法终端269台、执法记录仪202台、车载云台相机46台,所有配备的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车载云台等执法装备已经全部在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对在线情况进行月度考核。通过考核情况看,执法人员执勤期间装备上线率达100%。同时,我们通过融合通信平台建设,对执法装备、执法软件平台、执法数据中心和执法指挥中心进行了深度融合,并运用到综合执法业务工作中去,构建完成了一体化、智能化、全流程的信息化执法体系,各个环节的融合度达100%。今年以来,线上案件查处数2550件,占所有案件的100%。三是加快县区现代交通运输指挥体系建设。在制度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均建立了执法指挥和路网指挥体系。在技术方面,市县两级视频会议系统、路网指挥系统、执法指挥系统和数据中心实现了全面融合,打通了市县数据通道和指挥通道。在装备方面,市交通运输局为县区各交通执法大队配备了部分执法终端,各执法大队现已具备实时指挥和线上办案能力;宿豫区和泗洪县配套完成了执法终端采购工作,执法终端配备率达到100%;沭阳县、泗阳县实现了线上办案。在县区指挥体系方面,通过县区执法装备配备、市县数据融合、市县指挥中心互联,打通了市县一体化的指挥通道和数据通道,建成了一体化的交通运输指挥体系。今年以来,县区在线办案2102件,占所有案件的82.4%。

34. 关于“对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问题缺乏深层次、针对性的监督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洁交通文化建设。印发《中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廉洁交通”建设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开展廉洁文化上桌面、上墙面、上舞台、上讲台、上网络、上书本,进机关、进站所、进工地、进车船、进窗口、进家庭“六上六进”活动,全力营造善学、创新、廉洁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坚持把廉政建设理念渗透到各个环节,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全面深化交通大讲坛、青年沙龙、“书香交通”讲堂、廉政课堂、道德讲堂五个课堂建设,统筹举办3期交通大讲坛、13期道德讲堂、40场次书香交通读书会。二是筑牢“不能腐”的思想防线。及时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纵深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印发《关于运用“小班化”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廉洁交通”建设实施意见》落实,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局党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的通知》,在2022年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从“对人对岗”到“对事对项”、从“普遍抓”到“重点抓”、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推进。目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职权和业务事项已制定完成防控措施,用制度筑牢“不能腐”防线。相继出台《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小额项目交易场地管理办法》《小额项目交易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小额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办法和流程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截至目前,局机关纪委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共开展“四不两直”作风检查8次、明察暗访3次,局领导带队检查1次,开展会风会纪检查6次,工程建设专项督查4次。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相继开展“元旦春节”纠“四风”“清网”“吃空饷”“廉洁执法”和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35. 关于“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缺乏有力指导,代理库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更新招标代理库。迅速启动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工作,2023年3月已完成代理库更新工作,本次分2个标段招标,1标为招标项目代理,2标为采购项目代理。1标中标单位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苏经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标中标单位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科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是严格代理机构履约考核。按照2021年出台的《宿迁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月份开始对2022年度交通项目代理机构开展了信用评价,评价结果6月份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将根据评价结果对代理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36. 关于“对限额以下未进场招投标项目”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设项目采购交易中心。2022年12月15日,建成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配备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将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所有未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全部纳入集中监管范围,实现项目全过程交易均在监控下运行。12月19日投入试运行,至今为止,已完成了30个小额项目的开评标工作。二是组建限额以下项目评标专家库。出台《宿迁市限额以下交通项目评标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面向系统内公开征集评标专家,最终52人通过审查,主要由各建设单位业务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均为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入库专家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目前小额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均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并对专家评标情况进行记录、考核。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已出台《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小额项目交易场地管理办法》《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小额项目交易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小额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办法和流程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全面规范和加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管理。四是加强项目招标工作组织领导。2023年1月3日印发《关于成立宿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小额项目交易组织管理。

37.关于“招标文件发布平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查摆问题。针对来源为省补且未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内的资金,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限额的,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法定平台发布招标信息。二是健全完善机制。今年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额项目交易,在招标文件备案过程中,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强调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目前所有达到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均在政府采购网发布。

38. 关于“部分岗位人员长期未交流”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长期未交流人员情况。前期,已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对任职5年以上人员进行统计,形成未交流人员名单。二是制定轮岗交流建议方案。已制订《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轮岗交流建议方案》,加强市直交通运输系统轮岗交流人员频次,计划分2批次对全系统人员进行岗位调整,降低廉政风险。三是有计划开展人员轮岗交流。按照计划推动相关人员轮岗交流,目前第一批轮岗交流人员已到位,第二批科级干部交流将于近期实施到位。

39. 关于“干部专业化相对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各单位班子成员结构。经部分人员调整,市铁路中心班子成员共4人,其中3人有工程管理经验,达75%;市公路中心班子成员共4人,其中3人有工程管理经验,达75%;市港航中心班子成员共5人,其中4人有工程管理经验,达80%,干部专业结构趋于完善。二是加强干部实践锻炼。2023年2月份和3月份分别组织部分单位班子成员到宿连高速、盐洛高速、宿连航道进行深入调研。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印发《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包含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培训,2022年10月份以来已组织工程领域相关专家在“交通大讲坛”进行授课交流3次,增强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工程建设知识水平。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提升。开发“宿迁交通微信学法”小程序,组织市执法人员每日学法、每月一考活动,积极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司法考试,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市交通执法支队正在招聘5个事业编制岗位中,有3个法律类岗位明确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增加全系统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解决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解决好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一些重点难点热点工作,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安排各司其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负主要责任。坚持问题整改限时办结,局巡察整改督查督办组加强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办,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责任单位(部门)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目前,还有一些中长期整改事项需要继续推进。我们将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整改落实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推进相关领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行政执法、运输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坚持深化成果,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效。坚持知行合一,把巡察整改成果应用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并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转折点,重整行装再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持续增强运输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不断增强群众出行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7-84355017;电子邮箱sqjtj2023@126.com。

中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

作者:未知 点击:233次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标签:中共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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