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班子沟通协调机制,更加全面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沟通主体
主要包括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
二、沟通内容
1.传达、通报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2.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拟研究的相关事项和会议决议推进情况;
3.学院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4.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5.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参加学习培训及日常收集到的关于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信息;
6.干部教育管理和谈心交心等情况;
7.其他需要沟通协调的内容。
三、沟通要求
(一)日常工作与重要信息情况经常沟通
党委书记和院长要结合工作推进和有关事项,相互主动沟通,并通过院领导月度例会,全面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域工作推进情况,指导相关工作开展;班子其他成员在研究月度重点工作安排时,对关乎学院全局、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应在例会前主动与党委书记或院长沟通汇报。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相互通报工作,听取其他成员意见建议,发挥集体智慧解决工作难题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和情况。
(二)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会前充分沟通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在会议研究决策前,分管院领导要根据研究议题的涉及事项,与相关院领导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涉及学院长远发展和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研究议题,分管院领导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意见一致形成方案的议题,按程序提请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
(三)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落实协同推进
学院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院领导协同完成的,牵头院领导要主动与相关院领导沟通,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明晰分工,把握重点、难点和工作进度。适时碰头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如因政策或当前难于解决的问题等影响工作推进,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院长沟通汇报。
(四)重大活动与紧急突发事项及时沟通
学院重大活动或遇紧急突发事项,分管院领导牵头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预案,涉及其他院领导的,需及时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报党委书记或院长审核同意,并组织实施。分管院领导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情况研判、协调落实等工作。
(五)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交心
围绕团结共事、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等方面,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学习等,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交心活动,达到互相理解、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促进事业目的。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学期要和班子其他成员谈心交心1次以上,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
四、责任落实
1.学院党委书记要指导统筹班子其他成员工作,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
2.院长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自觉维护党委的威信和权威。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就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及想法主动向党政主要领导沟通汇报。
4.学院领导班子要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信任与监督的关系、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形成党政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
五、其他
1.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试行)》(院党〔2016〕64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