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商场的火灾特点
地下商场作为城市居民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的场所,其建筑设计与其他建筑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其火灾特点也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表现在:(1)建筑空间大、管井纵横交错、火灾蔓延速度快;(2)可燃物品多,燃烧猛烈,对建筑构件破坏力大;(3)人员密集、疏散难度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4)功能复杂、用电设备多、火灾隐患多;(4)室内消防设施设计不完善、火灾扑救难度大。
针对地下商场火灾的上述特点,笔者结合某市人民广场地下商场工程实例,就大型地下商场在建筑防火设计上的问题进行研究。
2.工程实例
某市人民广场地下商场,是该市目前在建的规模最大的一家现代化地下商场。商场位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地下,地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37000平方米,其中商场面积为25000平方米,车库面积为8500平方米,仓库办公区面积为3500平方米。地下一层,净深度为6.3m,商场总长度165m,宽度150m,准备建成一个综合类大型购物商场,主要经营服装、鞋帽、日常百货商品等。车库、仓库以及办公用房均为该地下商场的配套设施。
2.1防火分区设计
2.1.1防火分区的划分
地下商场设计将商场部分和车库、仓库办公区部分划分为两个大的分区。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第5.1.13条第5款要求:当地下商场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该市地下商场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超过了规范中的20000平方米,按要求应设不开门窗的防火墙分成相互独立的两部分,且每部分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因此该商场在防火分隔上同时要考虑超面积的防火设计要求。倘若按规范分隔,因为仅商场部分的面积就超过了20000平方米,那么商场部分就必然会被防火墙分隔开来,仅可在相邻区域局部连通部位采取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或防烟楼梯间等措施进行防火分隔。实例中地下商场的做法是采用避难走道的方式进行防火分隔,各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设置前室。
这样一来,商场部分规模减小,商场营业的整体性被破坏,顾客人流量必定会缩减,势必会影响经营效益。于是设计单位采取下列整改措施:各防火分区通至避难走道的前室尽量采用大空间的前室,前室前后入口处大幅度的采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为满足疏散宽度的要求,防火卷帘中加装每个防火门,即帘中门,并与总控制装置联动。这样在防火卷帘下落到底以前,可利用防火门通向避难走道。当防火卷帘下落到底后,利用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的双重隔热作用达到防火墙的效果。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为3小时,甲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为1.2小时,用其来代替耐火极限为3小时的防火墙,尚无依据可寻,其可行性有待实验进一步证明。
《建规》第5.1.7条要求:地下、半地下民用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第5.1.13条要求: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平方米。实例中的地下商场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GB50222的规定,因此把商场部分划分成21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小于规范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面积2000平方米,所以单独考虑商场部分的防火分区是符合规范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