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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头 是压力容器重要的受压元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自6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制定了一些封头标准,有的 业已经过修订,如按结构型式分类的 IB576-64《碟形封头》、JB/T4737-95《椭圆形封头》、JB/T4738-95《90° 折边锥形封头》、JB/T4739-95《60° 折边锥形封头》和按成形方式分类的 JB/T4729-94《旋压封头》。
这些标准对我国压力容器用封头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都起到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分类方法不统一、标准内容 相互不协调等问题。:1999年5月~2000年9月,根据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容标委)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容标委制造分会组织合肥通用机械 研究所、岳阳石油化工总厂机械厂、齐鲁石油化工公司机械厂、宜兴北海封头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制订了取代上述封头标准的统一的压力容器用封头标准,这就是 JB4746《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
B 编制思路
如上所述,我国现有的封头标准,是按结构型式(椭圆形、碟形、锥形)、成形方式(冲压、旋压)的不同,而分别制订的,这不仅造成不同标准封头质量要求不完 全一致的不合理现象,同时也给标准封头的选用、标准的修订带来某些困难。其次,以往的封头标准都是仅与 JB150《钢制压力容器》配套的,即只考虑了按规则设计的封头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而我国早在1995年就完成JB150与JB4732了压力容器 基础标准的双轨制( 与《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缺少与分析设计相配套的封头标准,不能不说是我国压力容器标准化工作的一大缺憾。再次,JB150属强制性标准,而根 据JB150编制并与之配套的封头标准却是指导(推荐)性的,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难以保证封头这一重要受压元件的质量。因此,本标准编制时主要遵循如下 思路: